三司十二局

2013-12-20 1:02 am
三司十二局...急急急急急!!!!!

回答 (2)

2013-12-20 11:07 pm
✔ 最佳答案
財政、法律、政務!!!
司長[編輯]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決策局(政府總部)[編輯]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1]


決策局

局長

副局長

政治助理

公務員事務局 鄧國威 從缺 從缺
運輸及房屋局 張炳良 邱誠武 胡韻珊


由財政司司長領導[1]


決策局

局長

副局長

政治助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蘇錦樑 梁敬國 陳百里
發展局 陳茂波[2] 從缺 從缺[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陳家強 梁鳳儀 趙必立

「三司十二局」是司長及決策局的統稱,前身是「三司十一局」。自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起,傳媒便開始使用此稱謂。

部門[編輯]

通常稱為「署」(如衞生署)或「處」(如香港警務處)、極少數稱為「局」(如稅務局)。當中大部份向所屬的決策局局長負責,有的直接向司長負責(如行政署向政務司司長負責),亦有的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如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當中部份部門之主管(如入境事務處處長、警務處處長等)也屬於「主要官員」,須由行政長官提名,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歷史[編輯]

主條目:香港政府決策科局演變

香港政府一直至1970年代初依然是兩層架構,部門直接向布政司負責;布政司署雖然有負責研究相關政策之官員,但職位比部門首長低,部門首長往往堅持要與布政司討論,事無大小均由布政司決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為此時任港督麥理浩委任麥健時顧問公司尋找對策。該公司於1972年發表《麥健時報告書》,建議之一就是將權力下放,在布政司和部門之間加入「決策科」,負責制訂政策,並由各有關部門負責執行[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政府部門架構大致承襲英治時期,只是名稱有所變動,主要是將原「布政司署」改稱為「政府總部」;「決策科」改稱為「決策局」、「資源科」改稱為「資源局」。其時共有13個決策局及2個資源局,決策局分別為政制事務局、教育統籌局、規劃環境地政局、運輸局、工務局、衞生福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局、 保安局、工商局、文康廣播局、經濟局及財經事務局;兩個資源局分別為公務員事務局及庫務局。其後部份部門曾被整合,當中較重要的是1998年成立新的決策局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及解散文康廣播局;和2000年成立的環境食物局,規劃環境地政局改名為規劃地政局及將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解散,並以新成立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取代。

2002年7月1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決策局首長棄用以公務員晉升的方式,改用政治任命,局長須承擔政治風險;而則原局長改稱常任秘書長,維持公務員擢升的原則。決策局因此被徹底重組,重新設立11個決策局,外界將之與三位司長合稱「三司十一局」。當時的十一局包括公務員事務局、政制事務局、教育統籌局、環境運輸及工務局、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民政事務局、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保安局、工商及科技局、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被批評得較多的是這些決策局的重組方式,例如將原來關係不大的環境及運輸合於一局;外界普遍認為這是由於2001年環境保護署否決九廣鐵路的落馬洲支線穿過塱原濕地,董為免類似的尷尬情況再出現,於是將兩個相關部門置於同一局長之下。董建華自己也承認決策局合併的方式「不太科學」。[來源請求]

到了2007年7月1日,曾蔭權在200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中連任行政長官,決策局輕微改動,變成12個決策局,外界改稱為「三司十二局」。其後在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後,當時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三司兩副司十四局」[5]。但在立法會會議中,否決提早審議架構重組,使新架構未能在同年7月1日以新架構就職。[6]

1997年主權移交後決策局變遷[編輯]


政策範疇

教育 教育統籌局 教育統籌局 教育局
勞工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勞工及福利局
福利 衞生福利局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
醫療衞生 食物及衞生局
食物環境衞生 (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 環境食物局
環境 規劃環境地政局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環境局
規劃地政 規劃地政局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發展局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房屋 房屋局 運輸及房屋局
運輸 運輸局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運輸及工務局
工務 工務局 發展局
工商 工商局 工商及科技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工商及產業局
廣播 文康廣播局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科技及通訊局
經濟 經濟局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 工商及產業局
財經事務 財經事務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庫務 庫務局
民政 民政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康樂文化 (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 文化局
政制 政制事務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 保安局
公務員 公務員事務局
參考: if the information is not enough ! tell me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51: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9000051KK000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