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爺爺繼承了舅舅的財產,(因為爺爺和舅媽關係不好,且繼承的財務也是當初爺爺贈與給舅舅的,因此要求舅媽以及舅舅的三個小孩接拋棄繼承)
三年後,突然接到某產險公司的法院行政命令,要爺爺支付37萬本金及利息合計50餘萬
當初舅舅根銀行辦理信貸時候,簽訂了信用保險,因此該筆信用卡欠費,由某產險公司代位求償
因為自從舅舅身故後,爺爺繼承後,並未收到銀行的任何信用卡繳費通知,某產險公司說有通知舅媽,但因為關係不好,因此舅媽並沒有告知
爺爺不認識字,大部分的繼承財產皆變賣拿去償還負債,且當時去查,並沒有查到這筆債務
請問
1. 當初有查到農會的欠款,為何銀行欠款查不到
2.我門是否可以主張,未收到繳款通知,因此償還當初銀行本金
3.某產險公司,是否可以在我門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履行信用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