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老師公然侮辱

2013-12-17 12:55 pm
之前在一家補習班當學生時
發生的一件老師在台上
無端對我公然侮辱
我那時一時想不開
跑去自殺了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
更新1:

有個問題就是: 他直接在網路上散布死亡的消息? 在他散布她本人死亡消息的前幾天 我還故意騎摩托車 和她會車(他當時也是騎摩托車.而且看到我時還愣了一下 ) 沒想到會車後沒幾天他直接在PTT散布他本人肝癌死亡消息 但想也知道肝癌死亡前幾天哪有可能可以上課 騎摩托車 擺明是他心虛躲起來了 我就不知道要不要對他提告

更新2:

感謝小虎提供網站 我有到網站去做詢問了 3Q

回答 (3)

2013-12-20 8:27 pm
✔ 最佳答案
公然侮辱罪為告訴乃論罪,不告不理的。你不去警察局報案,

檢察官不會受理。備案是不會到地檢署或法院的。

報案時最好提供受害資料,否則警察局或地檢署

或法官,調查要花時間。任何法律行為是講求證據的,

證據可分為:人證、物證、文書、通譯、鑑定。
2013-12-17 8:06 pm
只要你拿的出汙辱你的證據就當然可以告,如果拿不出來就告他的話他可反過來告你誣告吧
2013-12-17 6:44 pm
蔣友青可以,你也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38: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7000015KK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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