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轉地方法院

2013-12-17 7:52 am
我弟今年因為犯下了竊盜罪 已去了3次地檢署偵查 也已確定轉交地院審理 不過最後一次是11月中 到現在已經差不多過了一個月了 卻還沒收到地院的通知 不知道地院都差不多過多久才會開始審理 問了朋友們幾乎都說差不多一個月左右 問各位大大 像這樣的案子地院差不多久後會傳喚 另外他的3個案子都是在運動中心中拿取人家未放在上鎖的置物櫃中的財物 [這樣的罪差不多會被判多久]??? 他已有一件案件正緩刑中 差不多也是會被撤銷的!!!這樣他會被判一年以上的刑期嗎??? 還是說會有機會易科罰金???

回答 (5)

2013-12-17 3:31 pm
✔ 最佳答案
除非本案已進入簡易程序

不然板大朋友所說之一個月處理 個人要提出非常強烈的質疑

況且版大弟弟 並非一案

若都已進入調查程序 甚至起訴

有可能會合併成一案

更不可能會快

所以

板大弟弟之案件 年前或許會開庭

判決理論都會拖到年後

(且年前法官會盡量能把先結的案件處理完成 處理速度會更慢)


至於會判多久 要看相關證據及版大弟弟之狀況

這種不是猜樂透 沒有看到相關狀況 很難有預估值

因為也有相關案件 最後可易科罰金 只是以三千元一天的可能性

(因為身旁就有類似狀況的人)

所以 狀況不同 法官不同 判決就未必有相同可能性
參考: 自己
2013-12-28 9:53 am
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估劗
2013-12-21 8:19 pm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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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7 3:13 pm
已去了3次地檢署偵查
那就是3條罪了
2013-12-17 12:47 pm
肯定會執行 除非患有精神方面疾病 還可能抗告成功
但收到執行單 可先閃人等
期待新法上路
微罪 改為罰金
為本新法案 立法院還在討論中

收錄日期: 2021-04-18 16:05: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6000016KK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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