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客排除

2013-12-16 7:11 pm
請問買了一間房子
賣方的房子原本都被占用
從今年的三月開始 占用的人有按月給付租金每月1.5萬 (沒打合約 口頭承諾協議)
如今我買下房子
請問有辦法請租客搬走嗎?未滿一年的口頭租約是不是不構成不定期租賃
更新1: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律師 請問律師 未滿一年 即不構成不定期租賃 所以直接請他搬離就可嗎?需要兩個月的緩衝時間嗎?

回答 (2)

2013-12-20 7:29 pm
✔ 最佳答案
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

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在沒有簽定契約書

的租賃方式,為民法第422條所稱的「不定期限租賃」。

在一年租屋期滿前,先以律師函通告房客搬離
2013-12-16 9:03 pm
直接叫它搬走-否則打110-告它侵佔-
萬一無效-屋子租給一個比它兇的人
趕它走-但必須簽約-照法律走-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40: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6000016KK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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