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半年前欠了一筆債,都還沒還完,
債主時常來,時常來來叫囂,
但上個月的時候,除了叫囂外,還讓我受到汙辱,
債主要我跟他做愛,讓我在老公面前跟那個男的做愛,還要我心甘情願,
有一次債主要單獨去找他談債務的事情,不准其他人來,
見到面,他又要我跟他做愛,要我心甘情願,
只要每次債主來,我都不得已要跟債主做愛,利用欠債的理由要我屈就,
已幾跟債主做好幾次了,老公也知道這種事情,
老公這時卻想我談離婚,老公會想告我有通姦!
更新1:
但我這算是被性侵嗎!因為已經是心甘情願了!是在做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