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約解約之適法性??

2013-12-15 10:23 pm
請問, 若買賣標地物在合約期間發現有違規情事, 而合約中違約事項並無此類之敘述, 買方是否可主張合約終止, 且要求賣方須退還買方已交付之價金?? 若可以, 請問可依據哪條法規主張? 另外, 是否可全額退款???

回答 (3)

2013-12-20 5:15 am
✔ 最佳答案
違約金是跟在契約裡面約定,如果契約沒有特別約定,

依照民法第125條一般規定,時效為15年。

契約的類型有很多種,有很多要件都可能使契約無效或被撤銷

,如果是買賣,有可能因為商品有瑕疵主張解約,


2013-12-16 7:47 am
依法說法....我可依據哪條法規主張呢?? 謝謝
2013-12-16 6:09 am
違規的事如足以影響買方權益 是可請求買賣不成立
比方說 房屋是兇宅 簍主有看新聞的話 應該看到好幾則案例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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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5000016KK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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