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和刑責

2013-12-12 8:53 am
知道他人有毒品販賣
替販賣毒品人交付毒品
但從中並無完全任何利益
構成販賣還轉讓?

或構成其他相關刑責?

感謝各位的回答

回答 (4)

2013-12-20 4:13 am
✔ 最佳答案
所謂販賣行為,不以販入後復行賣出為要件,只要以營利為目的,

將毒品販入或賣出,其犯罪即告完成,即該當販賣之要件

所謂轉讓,係指將毒品所有權無償(未取得代價)讓與他人。

如為有償,即屬販賣。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2015-05-06 5: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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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3 2:19 am
是什麼毒品呢? 各級毒品有不一樣的刑責喔。
2013-12-12 3:42 pm
替他人交易毒品
一樣是販賣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40: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12000015KK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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