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在今年離開公司有2個月了,但在今年的7.8.9月因公司營運週轉金出現問題,所以公司有協調說不給薪的問題,說往後會補齊,但我於10月離職後,公司周轉狀況正常了.卻只補給我1個月的薪資,其他部分公司卻是說因為我工作狀況不好,不給予薪資,我想問看看這個有什麼方式或法律途徑可以解決的問題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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