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在七天鑑賞期內,賣方不接受退貨怎麼辨?
2013/12/08網路訂貨
2013/12/10中午收到貨品,打開看了不滿意材質,上網留言要退或換,結果對方的留言是:
感謝您的留言
客服人員已回覆如下:您好:若是按鍵有問題ˋ開關不正常,可接受換貨;但材質問題則無法更換喔!! 請您將有問題的商品(需包裝完整)郵寄掛號寄回,收件址:台中市西屯區中清路176-1-16號收件人:網路購物精品 換貨部 收若經測試為商品本身瑕疵,將免費更換新品及補貼換貨運費(上限70元),若商品測試結果沒有問題,屬人為操作不當,將請您自行負擔來回運費(寄回運費+人工處理費共100元)。感謝您的購買,也請您將商品寄回前,能多加檢查ˋ測試(有些產品需使用碳鋅電池),已節省彼此的時間,謝謝!! P.S請內附紙條說明問題及購買的網站名稱或訂單編號,以及您的收件方式(收件人/地址/電話),換貨寄回方式為超商取貨/郵寄掛號客服團隊 敬上
網購不是七天鑑賞期嗎?就算材質或其它理由要退不能嗎?
請問如果對方賣家網站,退貨說明,如有說只有產品有問題才可退,其他都不能退,這樣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