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小弟目前在網路上看到的華山道具槍 & 拋棄式彈殼(單響炮?)
這種槍械以法律角度來說,購買&使用會不會有觸法問題?
另外這種槍(就圖所示)好像槍管是通的,有的槍管好像又沒通,又好像是通一半而已,這樣子在法規上也會有問題嗎?
而且這種槍好像也沒有所謂的底火和撞針(就小弟知道的來說好像持有撞針就會有問題),那在擊發拋棄彈殼的運作方式是?
更新1:
另外這種槍(就圖所示)好像槍管是通的,有的槍管好像又沒通,又好像是通一半而已,這樣子在法規上也會有問題嗎?
更新2:
昨日小弟有到該店去問資深工讀生這些問題 工讀聲告訴我說 這種槍買來是只有操作槍,另附塑膠撞針,但是有撞針的東西又要去警察局報備,以研究或者什麼的名義去報 請問各位 若真的要報備 能詳述報備過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