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欠薪

2013-12-07 2:31 am
由於身體欠佳,加上不能適應佢地混亂的工作安排,返左份工12日,就辭職.并已交還所有制服.但辭職13天後,銀行仍未收到佢地任何工資.佢地是否犯左法.我係咪應該報勞工處.

回答 (6)

2013-12-07 9:32 am
✔ 最佳答案
先問下公司, 看公司怎樣說. 若都取不了工資, 你就要找勞工署, 勞工署會處理欠薪的問題.
2013-12-13 6:13 am
你应先自解问题,再次打电话问下什么原因,如果对方不还你工资便可投诉
2013-12-08 6:24 pm
去勞工處是一個方法, 但為何你不問人事部先?
2013-12-07 5:22 am
僱傭條例第八章列明:僱主必須要在僱員離職後7日內支付薪酬;

公司已明顯違例,應往勞工處求助。
2013-12-07 5:20 am
你先打電話到公司問問,冇結果,就同佢地話要去報勞工處.
2013-12-07 2:36 am
犯法。應該。要不然他們最後跑了怎麼辦?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50: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06000051KK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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