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為重 或 以人為重 二十點

2013-12-01 6:15 pm
本質上 我是個 幽默的 道教徒
^_^
^_^
^_^
^_^
^_^
^_^
那時候,有一個法學士起來,試探耶穌說:「師傅,我應當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對他說:「法律上記載了什麼?你是怎樣讀的?」他答說:「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向他說:「你答應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了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裏,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吧!」Rule No.1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Rule No.2
並愛近人如你自己

我認為 Rule No.2

透過解釋 可以想成是 Rule No.1的子原則

因為

第一 神依自己的形象造人

第二 神愛世人

所以 當你 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因為你愛神
而神愛世人
所以
你也要愛世人

透過解釋 吾人可以導出 Rule No.2

或者 不這樣做

把Rule No.2 當成是獨立的原則 而非從 Rule No.1 派生的

理由是因為
:
末日審判尚未到來

吾人住在地球上 群居

所以 無法負擔
視人人為仇敵 每天一張開眼就全副武裝

高昂代價

於是我自稱 愛的自己??????

Rule No.1 宗教上 絕對是第一條誡命 沒有比他更大的
這我能體會 基督徒必須以神為重 沒有第二句話

Rule No.2 是 群居社會的 的第一條誡命
因為
我沒有辦法 每天一張開眼就全副武裝......^_^
姑且稱為 以人為重


那萬一 Rule No.1 與 Rule No.2 衝突 怎麼辦??????

當然 如果認為Rule No.2 是 Rule No.1 的子原則
可以堅持 以神為重
所以
Rule No.1 勝出

但是
若不認為 Rule No.2 是 Rule No.1 的子原則

怎麼辦???????

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時 有個拉比 到處奔波 連安息日都不休息
有人問他 神不是說 安息日是要休息嗎??????

請不要以為 問的人無聊
最正統的猶太人 守十誡 一絲不茍 對上帝敬畏有加

拉比說
:
這個時候 救人最重要 ^_^

我認為 拉比對

你們認為呢??????
更新1:

當然 一定有人說 Rule No.1 是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而 安息日不可以工作 不能算 Rule No.1 所以 愛的自己 亂舉例子 ^_^ ^_^ ^_^ ^_^ ^_^ ^_^

更新2:

批評指教者 當然是對的 不過 我的態度就是 : 以人為重 猶太教的拉比 對 ^_^ 於是我自稱 愛的自己 ^_^ ^_^ ^_^ ^_^ ^_^ ^_^

更新3:

我很清楚 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 猶太教的拉比 必定有一份...... 但是 這實在是 兩回事溜 ^_^ 於是我自稱 愛的自己 ^_^ ^_^ ^_^ ^_^ ^_^ ^_^

更新4:

Part 2 在這裡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3120201446

更新5:

Part 3 看這裡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3120201638

更新6:

以神為重 或 以人為重 並非抽象的議題......我也不太喜歡 抽象 ^_^ 對我而言 分辨 以神為重 還是 以人為重 有實益 實益在於 : 上帝 叫 亞伯拉罕 殺兒子 以神為重的 會真的磨刀霍霍 以人為重的 會說 上帝 您是在耍我嗎......而一笑置之 當然 結果上帝制止了......慘劇的發生 但我比較喜歡 會說 上帝 您是在耍我嗎???????????????????????????????????????????

更新7:

>>>>>> 當然 一定有人說 Rule No.1 是 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而 安息日不可以工作 不能算 Rule No.1 >>>>>> 這要怎麼說 愛上主 外觀上 不易見 所以 用 遵守十誡 甚至儀式 來表達 自己愛上主 所以 也能算 Rule No.1 一點淺見 僅供參考 ^_^

更新8:

我的態度是 法理上 以Rule No.1 最大 沒有問題 但是 愛上主.......怎樣算愛上主?????? 愛屋及烏 愛上主所愛 就是 愛上主 所以 是用 Rule No.2 來彰顯 Rule No.1 是由 Rule No.2 指導 具體的案件 結果 實際上是 Rule No. 2 在 work

回答 (18)

2013-12-04 8:32 pm
✔ 最佳答案
基督教 當然該學習以人為重


顯然有些神不是如此




對一切眾生如自己唯一的兒子==佛教的慈悲喜捨超越任何宗教~讓一切眾生幸福安全!讓他們快樂!


大師離耶歸佛

宗教天界天國

佛教基督教比較

神教中最高的創造神所有的宗教行,都不能解決生死(世間)的苦迫/066.自以為是創造主的大梵天王

宗教層次==神類層次

大師論宗教



這個神心理變態,喪心病狂 ~(教義篇)(影片)

約伯記 - 神根本當人是草芥 (影片)






基督宗教經典許多教導不符合靈界(宇宙)的道德規範(二) 很多教條不符合宇宙靈界實際==基督宗教的經典之教導不應該以此方式呈現上帝愛世人?(三)

上帝愛世人?(二)

上帝愛世人?


希伯來的宗教傳統,是不容異己者存在=寬容.學問和破邪渡生的確不容易拿捏=通耶穌=耶穌的愛鄰如已,只限猶太人
2014-11-06 7:12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08-06 11:05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1400703.pixnet.net/blog
2014-01-12 10:02 pm
這里很不錯aaashops。com老婆很喜歡
傈劫伯启傎
2014-01-04 10:05 am
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劗俆劓冠傽
2013-12-21 6:56 pm


你最近怎麼 無聲無息了
?????????????????????

^_^
^_^
^_^
^_^
^_^
^_^
2013-12-04 9:12 am
神的靈,,,,你的來冥報的冥裡,你的靈來冥氣中,能力的復還到你的不退轉,你的來喚返你的力量的靈,會有你的靈裡的冥祕的返還到你的不退轉.
2013-12-03 9:28 pm
不明白你的rules,有一點被忽略了。。。太25:40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就是耶穌對人的認同。如果我們懂得去愛,那愛是從上帝而來的。太12:12 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 那位拉比做得很對,在愛人的同時,他也愛上帝。最正統的猶太人 守十誡 一絲不茍 對上帝敬畏有加。。。只可惜他們缺乏了愛。

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他們那樣做也是為要守律法。。。

結44:25 他們(祭司)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 還沒有確定那個人是否已經死了,就把他視為死屍,不敢上前細看。

33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撒瑪利亞人沒有律法,卻有慈心,這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審判時,誰配進上帝的國哩。。。太5: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2013-12-03 13:42:51 補充:
001

安息日是猶太人團體崇拜上帝的日子,在禮拜六。。。這不是上帝定安息日的原意。。。

可2:27 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耶穌沒有說是為猶太人設立的)

可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耶穌沒有說人子是星期日的主,安息日才是主的日子,主日是安息日)
參考: Bible, Bible
以神為重的就是以人為重~

以人為重的就是以神為重~

所以兩者之間不存在「衝突」!

有衝突就是「有一方出錯」或「兩者皆錯」

正可謂「神以人為重」(因祂不缺乏)--------而「人以神為重」(因他缺乏)~^^+

箴 14:31 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箴 17:5 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

其他的請參見以下網址: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馬太)


耶穌意指:善心善行就可以上天國、承受永生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31106592

為何基督教要分開【愛主】【愛人如己】?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31703324
2013-12-02 2:08 pm
以神為重 或 以人為重人為重,
神需要人的奉獻為<生存>之道.
2013-12-02 7:33 am
在下認為~~~




存於道德面前.....

神和人都不重要 ^^



....
2013-12-02 5:21 am
當然是以神為重了,先愛神了然後才會愛人。你如果不愛神能愛人嗎,哪怕會愛那也不是真愛,肯定是有參雜的愛。馬太福音22:35 內 中 有 一 個 人 是 律 法 師 、 要 試 探 耶 穌 、 就 問 他 說 、 22:36 夫 子 、 律 法 上 的 誡 命 、 那 一 條 是 最 大 的 呢 。 22:37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要 盡 心 、 盡 性 、 盡 意 、 愛 主 你 的   神 。 22:38 這 是 誡 命 中 的 第 一 、 且 是 最 大 的 。 22:39 其 次 也 相 倣 、 就 是 要 愛 人 如 己 。
2013-12-02 3:02 am
進教會和寺廟者都是『腦筋智商判斷力』有缺陷。
他們根本分不清真、假、善、惡。
毫無判斷力只會聽信傳教人胡扯。
可憐蟲!可憐蟲!很好騙的!

奉勸各為去讀神佛』學院當傳教士和尚,『傳教士、法師』是很爽的職業喔!
一張嘴騙騙那些笨蛋口袋九就麥克麥克,還得到很高的社會地位。
在下不希望獨享好處,願誠心與大家分享人生解救失業年輕人。
快去讀神佛』學院當傳教士創造光明前途。
2013-12-02 2:44 am
愛神喜悅的人 愛神稱許的人 .......也就是愛神所愛 ........
2013-12-02 1:37 am
上帝.親自創造.唯一.亞當夫婦.
臺灣人是炎黃子孫.

埃及人.是上帝.與眾天使共同創作.
埃及人與炎黃子孫.都不是.上帝子民..

以色列.祭拜人類偶像..
遭受.亡國.懲處.

上帝.會接受.屬靈以色列.嗎.
編製3位一體..
..
耶穌心裡有父.父心裡有耶稣.
愛耶穌相信耶穌.信心.與耶穌聖靈結合.
就是耶穌的殿.
三位一體.就是.耶穌門徒.
2013-12-01 11:17 pm
你這個「愛的自己」從頭到尾都沒介紹你是從何而來?

你是被神創造的,還是你是演化來的?

若你認你是被造物,你不愛你的創造主,那也真的很奇怪!

若你是演化來的,你為何是道教徒呢? 道教徒不是有神論者嗎?

聖經就告訴你,人的肉體死後都要歸於塵土,你能愛你自己的肉體多久呢?

人若在生時都在規劃肉體上的事,

不為死後的世界做準備,

等到真的肉體死了,

變成靈魂了,

要跟上帝交帳時,

就來不及了。

2013-12-01 15:28:21 補充:
這個「愛的自己」,無法證明基督徒愛《獨一真神》多於愛自己是錯的,

那麼發這篇文也沒什麼意義了。

這個「愛的自己」,怎麼知道愛《獨一真神》的基督徒不愛其他人呢?

把自己的想法寫成跟真的一樣的文章,傷害的是整體基督徒了。

這個「愛的自己」要愛自己,是愛《獨一真神》的基督徒所喜悅的,不反對。

上帝造你,而你不愛自己,那也真的很奇怪了。

2013-12-01 15:41:13 補充:
難道,道教徒人的肉體死了後,靈魂不用去見自己所信的神?

我就不知道這是在信什麼了,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你的神是《創造主》,不是你自認為的那些眾假神。

我想,上帝不會對你偶爾不愛祂而生氣的,

但人死了後,

總要跟上帝見面的囉。

2013-12-01 20:58:33 補充:
TO 富民族

你不叫人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啦?

你這樣不算宣揚佛教,如何才算?

你的口袋是不是麥克麥克了?

2013-12-01 21:50:50 補充:
道教徒總是瘋瘋癲癲,

難怪會殺死無罪的「華陀」。
2013-12-01 10:48 pm
凡事以神為重,首先是愛神,其次是愛人。愛人是愛自己也愛別人。
但是,愛起了衝突時要怎麼辦?

安息日是猶太人團體崇拜上帝的日子,在禮拜六;主日,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在禮拜天。

不管安息日或主日,作惡作善哪樣可以呢?當然是可以作善事了。
當安息日或主日,要前往參加禮拜時,路上遇到有人需要被幫助的話,那麼首先要幫助人再去參加禮拜,就算遲到也是要先幫助人。而不是假裝沒看到,趕去參加禮拜。

愛有衝突時,要先愛上帝還是愛人?答案是先愛上帝。
以最近的多元成家為議題:因為上帝說要愛人,所以基督徒要憐憫同性戀者,支持同性戀者可以結婚?

這就要從找出相關經文,看看聖經是怎麼說的?不可以先入為主斷章取義,然後下定論說同性戀是犯罪行為,或是說同性戀不算犯罪。

其實把相關經文對照之後,很清楚就知道聖經反對同性戀,舊約時代上帝把同性戀視成大罪,同性戀要被人用石頭打死的。

新約時代,不管是希臘或是羅馬世界的人都很淫亂,同性性交不是罪。
保羅書信中很清楚的說基督徒不可以淫亂,也不可有同性性交行為,保羅的目的就是要基督徒與一般人有所區別,換句話說,基督徒是分別為聖的一群人,不可淫亂不可同性性交。當然也不可支持淫亂與同性性交行為了。

沒錯,同性戀者很可憐,很多人都同情他們,基督徒也同情他們,但同情並不代表支持。

越說越遠了,以十誡為準則。第一誡到第四誡是愛神的誡律,第五誡到第十誡是愛人的藉命,第一誡最重要,然後是第二誡、第三誡、第四誡......最後是第十誡。
2013-12-01 9:37 pm
本質上 我是個 【幽默的 道教徒】



你是不是在說你是【聰明的笨蛋】?


收錄日期: 2021-04-17 02:31: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201000015KK0102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