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破產期滿後的問題想咨詢,希望能解答,謝謝

2013-11-28 12:02 am
本人於2011年申請破產,由於得到家人的幫助,家人願意替我清還舊債,所以本人於2012年申請提早解除破產令,不用等4年之苦。
本人現在已成功申請,而且擁有由法院給我的解除破產令證明信

問題是:
Q1:本人解除破產令已有一年之久,現在打算向在國內的家人借一筆錢作買樓投資之用,我知道曾經破過產的人士幾乎99%不能向銀行做按揭,所以本人唯有向家人借錢一筆過買樓(100%full pay),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擁有該物業?破署管理署會不會誤會我破產期內非法轉移資產而調查我?但是我向家人借錢買樓是有根有據的(家人有欠單可證明)

Q2:假設我問家人借錢full pay購買物業後,舊債主會不會追討我?但是我已經提早解除破產令、而且家人在我申請提早解除破裂令時一早已替我繳清舊債

希望能解答,感激不盡
更新1:

明白了,謝謝Cecimak1995的詳細解答 還有一條問題:假如我叫我家姐買入物業,然後再轉名送贈給我,但我家姐還沒結婚,假如她把物業轉名送贈給我後,日後她結婚了或離婚了,那對送贈的此物業和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解答

回答 (4)

2013-11-28 7:09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Q1:本人解除破產令已有一年之久,現在打算向在國內的家人借一筆錢作買樓投資之用,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擁有該物業?破署管理署會不會誤會我破產期內非法轉移資產而調查我?

答:你解除破產令後當然可以擁有物業,祇要有經濟能力便可!但你所顧慮的亦有機會發生,不過祇要你確無轉移資產之舉,則相信署方亦難以有實據證明你違法!

其實為安全起見,可以由家人直接買入物業,然後才轉名送贈給你,那便能減輕受署方懷疑及針對的機會!當然以送贈形式獲得的物業,日後在出售時會有少許不便(因買家及銀行估價提供按揭時會有疑慮,怕送贈者破產則該物業有機會被追討,但祇要物業是自住或已過五年追索期及買家不介意便可)!


Q2:假設我問家人借錢full pay購買物業後,舊債主會不會追討我?但是我已經提早解除破產令、而且家人在我申請提早解除破裂令時一早已替我繳清舊債

答:你既是償清舊債才解除破產,那何來「舊債主」呢?那既無欠債則新物業怎會被追討?故此大可放心!

其實在破產法例的精神下,即使你是並未還清原有債務的情況下,破產期屆滿並解除破產令,依例都不需承擔未償還的債務,而舊債主亦不能再針對那些已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債項作出追討,更何況你已還清?


2013-11-29 11:13:44 補充:
假如我叫我家姐買入物業,然後再轉名送贈給我,但我家姐還沒結婚,假如她把物業轉名送贈給我後,日後她結婚了或離婚了,那對送贈的此物業和對我會有什麼影響嗎?

答:當然不會有問題,令姐既未結婚則財產全屬個人所有擁有絕對的處理能力,跟婚後和配偶共同擁有的財產並不相同!
故令姐如何處理婚前個人資產,絕不會於婚後婚約狀況改變而有所影響!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12-07 4:18 am
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佣偋
2013-12-03 2:04 am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11-28 3:11 am
你咁講,我懷疑你洗黑錢既機會仲大d.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33: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27000051KK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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