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經約過一位女生到汽車旅館拍照
事前都是用line這個軟體連絡
並有告知拍照風格尺度以及會提供拍照衣服還有價格 其中包括有可能會有身體接觸
以及如果願意摸胸部可以多給錢...等
不過因為個人手機重灌 line 的記錄沒了
而那個是4個月前的事了
當時拍完照
我也徵求過女方的同意
在女方同意下
對女方進行了摸胸部以及磨蹭的行為
結束後 我給了當初說好的價格
女方也接受了
我還開車載女方去買午餐吃
這期間他有下車
買完又上車
直至昨天2013/11/26日
突然打電話告知我 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為止
我犯了什麼罪行
該如何和對方溝通
更新1: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和解答 目前我今天早上簡訊詢問對方要多少錢後,直至現在晚間10點都沒任何下落 再來 我忘了補充 對方並不知道我姓名, 不知我年齡, 不知我住址 只有手機號碼 而手機號碼登記不在我名下 請問這樣對方有可能追蹤到小弟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