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領養大陸小孩

2013-11-26 3:16 am
我來自海南,在台沒生小孩,想回老家領養弟弟的小孩,不知要如何申辦,請知道或有經驗的大大幫忙告知詳細的申辦方式。謝謝

回答 (2)

2013-12-10 8:51 am
✔ 最佳答案
大陸地區的養子女需為12歲以下 方能來台入戶籍



先向台灣戶籍地法院提出申請認養



準備公證後小孩的身分證 與戶口本 照片...等



再向大陸地區法院提出申請認養



準備你公證後 財力證明 健康檢查報告 照片...等



認養手續向戶籍地法院公證處恰詢辦理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12歲以下養子女、孫子女



一、適用對象: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養子女、孫子女,年齡在12歲以下者。



二、應備文件:



(一)定居申請書,並貼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 5公分 且橫3. 5公分 、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 2公分 及超過3. 6公分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陸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申請人為養子女者,須檢附已更改為養父姓氏之大陸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



(三)申請人與依親對象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1、養子女:收養關係經臺灣地方法院裁定認可文件影本(須更改為養父姓氏)及依親對象最近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須已登載養子女姓名)。



2、孫子女:申請人與依親對象之親屬關係公證書(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四)依親對象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影本。(驗正本、收影本)(申請人為養子女且已檢附前項依親對象戶籍謄本者,免附)



(五)保證書: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至本署或本署各服務站辦理保證手續。


(六)臺灣地區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於核配數額時繳附)【未滿6歲者檢附完整預防接種證明影本替代】(最近3個月內有效;須由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外勞健檢醫院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


(七)喪失大陸原籍公證書。(於核配數額時繳附)【人在大陸或海外地區者,得以具結書替代,俟入境後換發正本時補正;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得要求檢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DNA血緣鑑定報告書,應由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公私立醫院開具之。








(一)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應由依親對象、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或委託甲種以上旅行社、移民業務機構代向本署申請。







(二)申請人在臺灣地區者: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請攜帶親屬證明文件,驗後退還】申請;於獲致配額時,另需檢附入出境許可證及大陸通行證正本。



注意事項:



(一)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同時為養子女、孫子女之依親對象,且同一家族(包含祖父【母】、外祖【母】)僅得申請1人。



(二)每年有數額限制;申請人於等待配額期間,年逾12歲者,其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請特別留意】



(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後,如又再回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日後如欲來臺定居,須重新申請及等待配額。
2014-07-18 12:21 am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生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機構登記


因文字有限字數,歡迎致電(02)25583690臺北市兒童與少年收出養資源中心詢問,或上http://www.tcadopt.org.tw/ ,希望有好結果喔:)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29: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25000010KK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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