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 一反工比人大信封

2013-11-23 8:38 am
我本身做緊藥房既,,今日一反工老細就拍拍我,
就話..「好黎好去啦〉..之後就出埋今個月既糧比我 叫我走



甘算唔算係.無理解雇
可否到勞工處告佢??

仲有就黎出雙糧+花紅先黎比大信封
可否追反>??


我係果到做左成2年啦

雖然有時放飛機,但有補反假

回答 (5)

2013-11-24 10:21 am
✔ 最佳答案
不可能無解僱理由的,僱主不想過份刺激被解僱員工才不說出理由而已!解僱員工只有一個理由~~不滿意僱員的表現!可以是認為員工工作能力差、工作態度唔好.....總之被解僱員工聽到都只會更加唔開心。

香港《僱傭條例》無規定單方面終止僱傭合約(僱主解僱員工或員工向僱主辭職)必須向對方解解釋理由,只須給予對方足夠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就足夠了。合約沒說明終止合約通知期是多少天的情況下,法例規定通知期是一個月,沒有一個月通知期,可用一個月薪金作代通知金即時終止合約。僱主用足夠代通知金即時解僱員工是合法的解僱員工方法,員工是不可以因為僱主沒說出令他滿意的理由而不接受被解僱;其情況正如僱員給予僱主足夠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辭職,僱主是不可以因為僱員沒有說出令他滿意的理由不讓僱員辭職。

僱員不是因犯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的情況下,只要於年假假期年內做滿3個月或以上,離職時可要求僱主按比例支付有薪年假薪酬。
僱傭合約規定有年終雙糧的,僱員不是因犯嚴重過失被即時解僱的情況下,只要這一年做滿3個月或以上才離職,可要求僱主按比例支付年終雙糧。
至於花紅有須要看支付花紅的條件是甚麼,才能決定你有沒有資格領取。

被解僱的原如果是因為公司裁員(不會再聘請員工替代被解僱員工),被裁員工只要已為公司工作不少於24個月,可向公司要求遣散費。

如仍有疑惑,建議你致電1823查詢。
2013-11-24 1:18 am
急急!!! 一反工比人大信封.
回應:
如果, 一切依據法規處理, 筆者, 個人的看法,是:
好黎好去啦
平常心來看, 任何人都會離開工作的地方(包括企業主), 員工的離去, 更是平常事, 何用太緊張?
2013-11-23 5:01 pm
可以去告佢,因為做左三個月以上要通知,如果無理解雇可以告佢。
2013-11-23 3:44 pm
佢有照合約做就唔算無理,通常俾多一個月人工,或一個月通知你,但肯定唔會留你多一個月,佢話好來好去,咁應該唔會刻薄你。
2013-11-23 9:00 am
老細有沒有說是什麼原因炒你? 你去勞工署問下可否告他.

我之前給老細炒, 他說我達不到他的公司要求, 但我不認同, 問勞工署 (政府 1823 熱綫, 因現由這熱綫解答市民的意見), 熱綫小姐說幫不了忙, 因公司有給工資.

我問可否跟公司談下解僱原因, 因這樣說我會影響我找下一份工, 綫熱綫小姐說這方面不處理的. 你可以再問一下, 彧都可找民政事務署找律師徵詢.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49: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23000051KK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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