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WO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現時月薪為$32000, 負債$170000, 有財務顧問公司叫我攪破產. 請問負債超過月薪多少倍才需要攪破產呢?
答:基本上需否申請破產,是按個人實際經濟狀況去選擇,並無需要負債跟收入有那個比例的倍數便要去申請破產的說法!
舉例我欠債,無工作收入導致收入及債務的對比率高企,但我卻有其他資產!那難道又表示我因收入無力償付債務去破產嗎?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因我還有其他方法及能力去應付債務!
故根本無所謂負債超過收入多少倍便應破產的說法!那些祇是某些有心人想做成生意賺錢的不負責任說法!
理論上,任何人祇要欠債超過一萬港元以上,而確定是資不抵債無力償付,都可以申請破產!(但單是自行申請破產的費用已需要 $9,695元)
那按 WONG 網友的情況去討論,由於你未提及你在開支方面有何困難及壓力,那單以薪金收入及債務總額去對比,則其實絕對無需考慮破產的!
你提及你月入三萬二千元,而負債總額祇是十七萬,那基本上屬可承受的範圍,遠未到要考慮破產的階段!假使你每月用一萬元去還債,那麼連利息計你最多兩年內便能夠還清所有債務,而你的收入在減去還債的一萬後,尚餘二萬二千元足夠應付日常生活有餘,那何需破產呢?
以你的入息去辦債務重組,或跟其他銀行借貸去償還舊債再分期歸還以減低利息支出,是綽綽有餘的!
那些所謂「財務顧問」,或「債務顧問」,或「破產代辦」著眼的祇是賺錢,不會理會你的實際情況的!祇要你動筆簽署委託他們辦破產,則他們便已有生意可做兼有錢收,反正日後承受破產惡果的祇是你而不是他們,故請小心考慮!
2013-11-22 11:31:30 補充:
樓下的廣告便是另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