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營養標籤是強制在預先包裝食物列明食物營養資料的制度,目的是讓消費者選購時更有選擇,實踐健康飲食。以色列是最早採用營養標籤的國家,現時並非所有國家/地區都有實行營養標籤,而且各地的需要列明的營養成份資料都不盡相同。
香港[編輯]香港的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在2010年7月1日生效,預先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需要列出「1+7」的營養資料,包括:
能量
總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和糖
鈉
蛋白質和碳水化合物
其他營養素[1]
中國大陸[編輯]2008年5月1日起實施《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範》。
參考文獻[編輯]1.^ 使用營養標籤香港政府一站通
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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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20:13:11 補充:
營養標籤法例明年中正式實行,但這個被視為提倡健康進食的「德政」,卻因政府要收取申請「小量豁免」的行政費,因而對健康食品帶來巨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