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完結前僱主提前解約(比通知期早)

2013-11-12 10:50 pm
例:
合約形式 - 兩年合約制 (約滿有約滿酬金15%)
合約同意的解約通知期 - 三個月

2012年10月1日簽約, 原合約即2014年9月30日到期
但僱主2013年9月30日通知解約 (比合約到期日早了十二個月)
僱員應否獲得賠償? 約滿酬金會否按比例發放?
更新1:

僱員在沒有違約的情況下解約

回答 (4)

2013-11-17 11:27 pm
✔ 最佳答案
為期兩年的僱傭合約, 並不等同兩年死約, 任何僱傭契約都必定包含解約條款.

合約期間, 任何一方都可按照解約條款, 給予對方通知期而解約. 換句話說, 僱主可隨時給予僱員適當的通知期而把他開除, 僱員亦可隨時給予僱主適當的通知期而辭職不幹.

以樓主的情況, 即使未約滿, 僱主可隨時給予三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而解約, 這並沒違背合約精神, 亦是法例之下所容許. 同樣道理, 樓主亦可隨時向僱主給予三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而辭職.

所以, 僱員應否獲得賠償呢?
如果通知期不足, 就要賠上代通知金. 如果通知期足夠, 就無須向對方作出任何賠償.

至於約滿酬金的發放, 由於法例並沒有規定, 個別僱主可自行與僱員訂立協議, 所以我們必須參考僱主與僱員所簽訂的僱傭合約細節, 方可知道若僱主提早解約, 僱員會否因此而獲得按比例的約滿酬金.

再給大家分享下通常僱主在制定僱傭合約時, 發放約滿酬金的條件, 但我們強調這跟法例無關, 這是市場上一般做法, 給大家參考之用.

若然是僱員提出辭職及提早解約, 大多 (幾乎 99%) 都不會獲按比例發放約滿酬金, 原因是合約期的工作仍未完成.

若然是僱主提出提早跟僱員解約, 就如我工作上曾遇過的一些例子, 由於一些工程項目所存在的太多不明朗因素, 僱主無法不跟部份合約僱員提早解約, 雖然合約期的工作尚未完成, 但只要僱員不是犯了嚴重過失, 僱主亦會按比例發放約滿酬金.

如果不是因為工程項目不明朗, 而是由於其他因素而提早跟僱員解約, 所簽訂的僱傭合約細節怎樣說? 請參考一下吧.

以上只是個別僱主的做法, 僅作參考之用, 並不代表全港所有僱主都是必要跟隨. 所以樓主會否獲得僱主按比例發放約滿酬金, 請參閱所簽訂的僱傭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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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12:49 am
夠三個月通知期就冇違約,呢三個月應有糧出,約滿酬金就唔睇好,有冇按比例發給你可以問,不過佢咁做你都唔樂觀。
2013-11-13 12:22 am
僱員可以得到月薪60倍作出補償,酬金亦可以按比例代表形式發放,除此之外,僱主亦需就僱員因提前解約所造成之不便作出合理解釋,未能提供則作無理解僱,僱員可根據A153守則向有關部門作出申訴,其間雙方需受監管,不得離港.
2013-11-13 12:19 am
1. It depends on the reason for the termination.

2. See #1.

Basically, if you are terminated for cause, you will entitle nothing. Otherwise, you can request compensation for the entire contract with bonus (for the employer's breach of contract).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3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12000051KK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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