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假如移民加拿大前未有宣誓並取回MPF累積資產的話,可有2種處理方法。
1. 等候持有人離世,將資產按照現行無遺囑法的安排,將遺產按法例先後分給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詳細分配比例可另行回應);
2. 先回港宣誓並提取所有個人帳戶內的資產
建議選擇方法2,因持有人離世後,所有遺產將會被凍結,直至選出遺產管理人及辦理核實資產後才可動用,整個處理程序約需要6-9個月時間。
假如將MPF的資產以香港保險計劃形式(儲蓄或投資基金計劃)進行財富增值,回報和管理費應較MPF為佳。此外,假如持有人離去,指定受益人只需要約1-2星期便可得到賠償,亦可避免會被加拿大政府征收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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