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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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4. 性解放團體若是和許多社會議題有關(例如多元成家、性平教育) 那他們真正的訴求是甚麼(既然是性解放團體想必答案很明顯是性解放,但是我想問的是若性解放是他們的最終目的,難道這些議題只是一些手段?或是一些過達成性解放的過程?)
回答:
在討論「性解放」之前,應該先定義,「性解放」究竟要「解放」誰????
普通的「性解放」定義,有二:
第一,「解放」傳統男女兩種性別的異性戀: 讓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戀物癖者,在咱們社會有生存空間。
第二,「解放」男女兩性傳統的觀念: 讓一些社會邊緣人,特殊情況遭遇的台灣人(例如做手術的變性人),在咱們社會有生存空間。
上述這些台灣人面臨:兵役、升學就業、家庭婚姻(報稅)、人工生殖、遺產繼承的困難,所以,必須站出來,爭取自身的權益。
問題:
1. 我想問的是 台灣真有所謂以性解放為核心理念的團體?
2. 以性解放為目的的團體是否又和上述及其他社會關切議題有關?
回答:
台灣社會遠遠比您想像,要複雜,要有深度&變化; 我舉個台灣書店能夠買到的書:《性義工》 作者:河合香織, 譯者:郭玉梅, 出版社:八方, 出版日期:2007-12-15 ISBN:9867024605
是介紹身心障礙者的性需求該如何處理(專門為身心障礙者做「性」服務的義工或進行「性」照護的人員,一向被視為不須要探討的迴避問題,對於完全不了解這個領域的社會大眾而言,可能驚訝連連。讓讀者看到真實存在這個世上、另一個世界。)
您們 可參考看看 (酒店的多采多姿背後的辛酸)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120801201
「反惡法護性權聯盟」是個很地道爭取言論自由的團體,主要成員是異性戀者,什麼
反對刑法235條、反對兒少法29條、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反對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明擺著是述求台灣社會主體的異性戀者支持,
「性/別研究室援緣 交網站」才真正觸及一些社會邊緣人(什麼爭取身心障礙者的「性權」、爭取青少年「性權」、爭取老年人「性權」)
問題:
3. 本發問無任何立場,但想了解若是有 "性解放團體" 是不是已經在各個議題中成為推動(或發起)者的腳色?(他們已經在教育界、學術界、政治界、法律界......出沒? 還是他們只是一群保守派社會人士想出的假想敵?)
回答:
眾人的假想敵才是馬英九,馬英九的「身份」,眾所周知,只是,他「特殊性關係」的駐美代表金溥聰,死不承認,還企圖以法律「加重誹謗」罪,迫害其他人,
誰在妨礙台灣廣大同性戀者爭取「性權」,不就是英九&溥聰這一對國民黨「幹部」掩耳盜鈴,沾沾自喜 請看以下新聞報導:
被金溥聰告加重誹謗 馮光遠:沒有馬 他是什麼東西?
中時電子報 - 程子威/綜合報導 2013年11月11日 15:11 馮光遠透露被金溥聰告加重誹謗。(中時資料照)
針砭時事一向不手軟的作家馮光遠,今(11)日下午在臉書透露,剛接到駐美代表金溥聰告他「加重誹謗」等罪的自訴狀;馮雖沒有提到金為何提告,但他寫道,「我們總算可以公開討論,到底馬英九總統是不是櫃子裡的同性戀。」
馮光遠說,他因正在趕文章,所以尚未細看自訴狀,但等很久的事終於來了,「台灣終於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我們總算可以公開討論,到底馬英九總統是不是櫃子裡的同性戀,到底這個存在於國人心頭多年的疑問、傳言,影響台灣的民主政治有多大?太棒了。」
至於金浦聰,馮光遠對他仍頗不以為然,「沒有馬英九,他是什麼東西啊?」
馮認為,如果真的要把金分類,他應該算是「海外幹部」;
最後,馮光遠還自嘲,這次被告,是他的第8個官司,到了應該組個更大律師團的時候了。
儘管馮光遠提到可以討論馬英九是否為同性戀,但馮對同志的態度並不至於不友善,除曾以《喜宴》奪下金馬獎最佳原著劇本獎,日前他也於臉書表示,「神愛世人,世人包括同性戀者。如果神不愛同性戀者,那麼,這個神就是一位礙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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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大敵當前弱勢族群要團結」 希望「性」難民免受歧視,在同一天空下公平地生活/戀愛/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