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撃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撃

2013-11-08 10:42 am
本人因與同居男友在月前之一次吵架內,被他報警而引致犯了襲撃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撃的傷人罪。本人有一三歲女兒需要本人照顧,但是本人亦有一次傷人19的案底,所以想知道判刑結果呢?
其實本人都已與男友復合,而他亦不想追究,只是警察那邊不能撤銷,如今亦唯有上庭,他亦要出庭當証人,我想問如果他不出庭會怎様呢?而又有沒有甚麼方法可以令這件事完呢?

回答 (2)

2013-11-12 7:37 pm
✔ 最佳答案
其實妳唔需要太擔心

首先要睇下妳之前的傷人19係幾時?妳上述案件屬輕微,所以只會係裁判法院審訊,根據法官規程及審訊規則,警方係唔會係審訊過程中披露妳之前ge案底,總之係判刑前法官唔會知妳案底。

而妳依單係男女朋友吵架ge普通襲擊,估計應該罰錢,最多咪兩個星期,但妳有小朋友,就算判妳是要監禁,妳都可以同法官講要照顧小朋友,最多罰錢。

另外,提醒妳,妳唔可以叫妳男朋友唔出庭架,咁係防礙司法公正。

如果,妳男朋友唔出庭.......................法庭係無權強迫佢出庭。

無証人作證供,就無案.....~~~
2013-11-12 4:22 pm
可以說只是耍花槍,但要看襲擊傷害嚴不嚴重~!有些責重是人該承受的。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47: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08000051KK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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