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間中期評估??

2013-11-06 1:27 am
我已破產2年零3個月, 早兩日收到電話要我去律師樓做中期評估 , 律師叫我帶齊所有文件比佢睇 , 其實是什麼問題呢?
之前有朋友都申請過破產 , 都沒有中期評估 , 一直就過了4年就完了~~
更新1:

謝謝大家的幫忙~~

更新2:

如果金錢上有少許出入 , 咁會不會影響破產年期? 謝謝

回答 (2)

2013-11-06 9:45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已破產2年零3個月, 早兩日收到電話要我去律師樓做中期評估 , 律師叫我帶齊所有文件比佢睇 , 其實是什麼問題呢?

答:這是破產個案中近期才出現的情況,而且集中在由外判的受託人負責監控的個案,由破產管理署直接跟進的個案未見這類情況出現!

在下當年破產時跟發問者提及朋友的遭遇相同,即並無所謂「中期評估」的情況出現,是直到四年破產期滿後甚至無再跟破產管理主任見面!

那這問題可以這樣去理解!

第一受託人要求中期評估,理論上都是核實一下破產者的現況,在受託人來說好處是可以預先處理部分資料,無需累積四年的資料才一次過處理!功夫當然多做了,但變相亦因工作量增加,而可以有多收費用的機會!

其次對破產者來說,雖然是多了點麻煩!如要浪費時間預備資料及親身前往(如有工作在身或需請假),但如能滿足對方所需資料,則在日後破產期滿時能加快處理程序!

而且萬一在中期評估發覺有問題,可以有時間糾正(如申報有誤或上繳的數目不清)!否則待破產期滿時才發現有問題,則隨時會影響破產令如期解除要延長了!

還有一點!受託人依破產法例賦與的權力,確有要求受監管的破產者提交所需資料的權力,故不論願意與否都必需合作!否則可被延長破產期甚至刑事檢控!

2013-11-07 12:08:08 補充:
如果金錢上有少許出入 , 咁會不會影響破產年期?
答:那要視乎是甚麼情況上有出入!
若是申報數目有誤,那向對方解釋有異之處而對方接納便可!當然如對方並未滿意則要按其意願去解決!
若是應上繳的數目有分歧及欠繳,則必需如數清繳方不會影響破產令的如期解除!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11-07 7: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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兟僽佈侪倌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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