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受益人

2013-11-05 3:06 pm
姐姐過世留有保險理賠,受益人為她先生和我媽媽,但是姊夫藉故一直未來辦理,因我媽媽年事已高,據我所悉,如果媽媽在這期間死亡,險理賠將歸姐夫所有,請問有和方法可讓我媽媽順利領到理賠金

回答 (4)

2013-11-05 4:00 pm
✔ 最佳答案
您好:

一、以下請參考。

二、恕在下直言,你的認知可能與法律的規定有一段距離。

三、按保險法第5條之規定,受益人是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又依保險法110條,受益人只要在被保險人死亡時還存活即可。

四、因此,你姐過世時,你母親仍存活,故你母親仍為受益人之一,而此法律關係,之後並不會改變。

五、因此,當受益人未請領保險金而死亡時,該未請領的保險金將會變成受益人的遺產,由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請求才是,只不過,這筆錢必須列入遺產稅計算。

六、知識爆炸的時代,請多求證!tony

2013-11-05 14:02:20 補充:
二位好友,小弟獻醜了!tony
參考: 保險法、身分法
2013-11-05 8:42 pm
筆者完全認同 TONY 大大之回覆 及 冒煙 大大之意見

此外,每一個人都有獨立的申請權利 相信就算姐夫沒來辦理相關給付 保險公司亦可先行辦理媽媽的部分(文件需齊全) !!

結論:套用 冒煙 大大 之意見,不論如何都不會變成由姐夫獨得啦!!
姐夫剛喪偶,可能還處在傷心期,

不見得是存著壞心藉故不來辦理,

受益人於得知獲得保險金請求權之日起屆滿兩年因不行使而失效,

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

你母親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部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都有特約律師,把你的情形告知保險公司,他們就會辦理,

保險單的受益人不但可以安排順位,還可以有比例分配.

例如:可填上先依順位,或是依比例分配,其實有比較詳細的安排

受益人有二人以上者,應同時具領,如

尚有未具名之其他受益人時,由具領之受益人負責分與之;

其受益額之分配,應詳細填明,否則視同平均分配。


*************************** 律師回答 ***************************
2013-11-05 4:07 pm
剛好碰到TONY也解答啦。

目前的狀況就是發問者的媽媽還沒有辦理申請保險理賠而已,媽媽並不會失去受益人的資格。

只是如果媽媽在還沒辦理申請之前就過世的話,這筆還沒有申請的理賠金,就會變成媽媽的遺產,由媽媽的繼承人去申請領回。

不論如何都不會變成由姐夫獨得啦。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13: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05000016KK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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