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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末年,鄭成功趕走荷蘭人後,于永曆十五年辛丑五月十八日,頒布了著名的『屯田令』,將部隊分南、北兩路,設天興與萬年二縣,把台灣建設成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援剿就是鄭成功的預備部隊,該部隊分為中、前、左、右、後五汛;汛是軍隊駐紮的地方,也就是預備部隊分別駐紮在五個地方。
六月鄭成功駕駐承天府,遣發各鎮、營歸汛,左先鋒札北路,新港仔、竹塹,以援剿後鎮,後衝鎮、智武鎮、英兵鎮、虎衛右鎮續札屯墾。以中衝、義武、左衝、前衝、遊兵等鎮札南路鳳山、觀音山屯墾,頒發文武官照原給額各六個月俸銀付之開墾。〈摘自明鄭戶官楊英撰之從征實錄〉。
於是援剿中〈預備部隊有一汛駐紮在現今東、西、南燕里,居五汛之中,稱為援剿中鎮〉、援剿右〈位置在五汛的右邊,就在今安招里附近〉、角宿諸鎮〈以天上的二十八星宿命名編成的,角宿營鎮,至今一直沿用此名〉領了六個月的薪俸來到燕巢區,擇地屯田,插竹為社,斬茅為屋,開莊闢地,盡其力量,永為世業。所開闢之田地即以部隊番號為名,初鄭成功令各搬其家眷至東寧居住,令兵丁俱各屯墾。初至水土不服,流行病大作,病者十之七、八。死者甚多,鄭氏諸將皆不願前往,經數年之屯墾始有成效。此時,民眾百姓開始願意前來開墾,原『屯墾令』中有不得混圈土民土地,但後來移民日多,產生排擠作用,於是原『大傑巔社』越過烏山,遷移至溪州,後又被遷於至口隘、圓潭,而台南的『新港社』一支卻遷到尖山變成『尖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