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兼職數量問題

2013-11-05 12:49 am
問題1:如果做2份兼職得唔得? 會唔會違反左勞工處法例?
問題2:假如做到2份兼職,咁可唔可以番2間壽司店,姐係話元氣做一份兼職,爭鮮又做一份兼職. 咁樣又得唔得? 勞工處會唔會唔比,會唔會違反左勞工處法例

回答 (4)

2013-11-07 7:44 am
✔ 最佳答案
答案 1: 現行任何有關勞工的法例均沒限制工人正職及兼職數量. 即使 稅務條例 亦沒限制香港市民有多少份工作入息.

答案 2: 至於能否做兩份不同壽司店的兼職, 如要針對樓主的問題, 香港的法例並沒規定, 所有人均可自由取捨工作. 不過要考慮多一點, 當我們為某某壽司店工作時, 應留意一下是否有公司政策或員工守則, 禁止僱員同時為其他僱主工作. 這類限制在本人工作的機構非常普遍, 但不同行業會有不同慣例, 樓主宜先留意一下 A 和 B 兩僱主是否有兼職政策, 以策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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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7:43 pm
如果吾係全職應該可以冇問題。
2013-11-07 5:00 am
yes, you can work two part time job
Really no problem
2013-11-05 1:09 am
勞工法例係保障勞工,免受剥削,勞工法例沒有對勞工有任何規定,可以的話你一日做足廿四都冇人理你,問題係有冇咁多兼職俾你返。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47: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04000051KK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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