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提起之期間,依刑事訴訟法 第488條之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請求,依上述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應於檢察官依法起訴,全案移請刑事法官審理時,向法官提出申請。版大提告刑事詐欺之案件,目前檢察官已經起訴,若版大要向加害人請求民事賠償,你可以在法官開庭審理時,具狀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即可。只要在一審法官未判決之前都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如果法官開庭時,有以證人之名義,傳喚版大出庭時,你可以當庭具狀向法官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如果法官沒有傳喚版大出庭為證的話,版大只要在法官未判決之前,具狀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賠償之申請就可以了。
民事賠償單獨提告時,才需要訴訟規費,訴訟之費用,通常是由敗訴之一方負擔。若版大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之方式求償,是無須訴訟規費的。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3-11-07 18:00:20 補充:
刑事審理開庭之日期,你可以向檢察官洽詢。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之訴狀,可以向地方法院洽購。
如何書寫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之訴狀,在此提供你兩則範例,供板大參考:
1.
http://www.weli.com.tw/example-6.html
2.
http://tw.myblog.yahoo.com/lawrence11111111-lawrence11111111/article?mid=1601&s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