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基本上滿16歲以上之未成年人就擁有性自主權,因此只要女方在自願的情況下,與男方發生性關係的話,那就沒有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的問題的。女方家長若要提告的話,只有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與第241條之略誘罪 你說的性交易是用金錢買一夜情那各意思或是嫖客那種的嗎 男女朋友雙方都自願發生性關係男方19女方17跟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有關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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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