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些勞工離職的權利!!!

2013-11-03 8:18 pm
我日前在高雄的XX租車公司上班!
因為小的剛進去還不太熟,時常做錯事情
導致店裡的主管,常常情緒化,擺個臭臉
使我無法繼續跟她共事
又加上工作時數實在太長
平日周一到周四是從早上九點上到晚上九點(幾乎沒有準時下過班,九點可能就拖到九點半
假日周五到周日是從早上九點上到晚上10點(十點可能就拖到十點半十一點
而且上班必須開到車,還得承擔有車損的風險
小的就是常常去A到,雖然有幾次都是小傷
但有一次燈殼破了
可能還會被扣幾千元維修費
那時候我就心想,我來這是要賺錢的,怎麼反而要貼錢出去,仔細想想覺得很不值得.....
而且月薪才兩萬21000+全勤兩千=兩萬三 扣一扣可能都沒有了...
每天上十幾個鐘頭,每天都很累,健康都丟了,身心俱疲
重點是還沒有加班費用,只有每兩個月一次的工作獎金1000元和業績獎金
重點業績獎金要作滿三個月才有
一個月我算過了扣掉六天假日和三天補休(補休是當月有三天少上4個小時
如果我沒算錯應該是275個小時

昨天早上我用賴直接傳給X航的副總
以下內容

大哥好,我是XX的XX,在這一個月和大家相處下來,覺得遲遲和同事間們無法適應(可能是我時常在出錯,讓人覺得煩!而出現一些情緒上面的不愉快),如果硬是要做,也只會越做越不開心,所以在這裡跟您說一聲,我做到十月份底,昨天多做一天的就算了。謝謝!

我就沒再去了


我想問的事情是,他們有權力亂扣我的薪水,和不發薪水嗎?
我現在很怕的是他們不發薪水給我,和用車損的名義亂扣我的錢,因為我不知道價錢,可能就隨便被它們亂開價,或者找各種理由不發
我們是7號發薪
而且我的存摺好像還在它們那裏..


以上求解....
拜託了!!!
更新1:

謝謝 我等七號 看他們有沒有發薪水 我在上來發問後續動作 謝謝!!

更新2:

今天收到離職單 它們說要寫離職單才能領錢 是這樣嗎?? 還是說寫離職單對它們有什麼好處?? 還有車損要3100+400工錢 如果他們扣薪水呢??

更新3:

我要去勞工局申訴嗎?? 怎麼跟他們說??

回答 (3)

2013-11-03 9:26 pm
✔ 最佳答案
"勞基法26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工如果因為工作過失,而使雇主損失,

或者違反其他規定使雇主受到損害,

公司和雇主都不得以預扣員工的工資作為賠償費用,

否則公司將被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工資是不能亂扣的,只要你有工作一天,雇主就得付你一天工資。

至於你車損一事,也是要照你和公司的契約約定來賠償

只是車主,不能直接從你的薪資扣除,若有違反規定

若有違反規定,你可以向有關單位檢舉。



*************************** 律師回答 ***************************
2013-11-28 8:01 pm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11-05 1:44 am
薪水要全額給你
但之後公司還是有權力要你賠償(如果你覺得金額太多,可以跟對方談談,要不就等對方告到法院去~)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39: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103000015KK0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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