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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電視發牌事件升溫成為社會兩派聲音對立,數萬人上街表示訴求。牌照塵埃落定,有人歡喜有人愁,有聲音質疑行政會議的最後決定與前通訊事務局的建議不符,與顧問報告有出入,也有聲音指梁團隊與曾政府當年的準則有異,導致香港電視成輸家。
做生意有風險,投資押錯了注便隔日大規模裁員,依足勞工法例賠償,再另加私人離職紅包,誰也不欠誰。可是,把原本商業性質的投資失利,歸咎於政府,同路人並借力要求行政會議公開披露發牌考慮細則等機密資料,那未免是口氣太大,以為事與願違就可以為所欲為,那還成世界?香港電視可以尋求司法覆核,但若同路人提出無理要求嘗試觸碰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則說不通,難道任何與政府各政策有關的申請人也要行政會議隨便公開涉及行政決策的機密嗎?
事件本身峰迴路轉,王維基當年由亞視的閃電入職離職,到另起爐灶籌辦香港電視,短短數年大眾對他改觀,皆因現時兩電視台節目質素的不穩定和希望有中菜和西餐外的另一選擇,再加上王先生的個人魅力和公關形象良好,在輸掉了牌照競逐便被描繪成受害者。被淘汰者不一定是弱者,卻不應借勢不饒人的咄咄逼人,反而低調行事亦能達至類同效果,可以磋商與其他四間電視台合作或注資購入股權,轉型為拍華語劇集外銷北美及東南亞華人市場,司法覆核已可以釐清大眾疑慮和還公義,甚麼公開披露行政會議討論議程是說不過去,得寸進尺。
當年唐英年在行政長官選舉一拍兩散,聲稱公開了行政會議開會資料已招詬病和各界譴責。若生意不如意便要求索取行政會議機密來洩忿,未免輸打贏要,公開披露行政會議機密資料萬萬不能,我們知道各地政府都就高層決策有機密檔案,並封存數十年甚至上百年,以保障政策不會外洩,而不會有人利用此等機密訊息在商業市場牟利,如購買新發展投資項目區內的樓房或作某些投資或金融產品的決定,保密原則保障了市民和政府資料不被濫用。另外,學者等意見若被引用或採納,若意見稍有偏差,提供意見一方不會因為怕被輿論大眾責怪而下次封嘴,這是在鼓勵政策的進步和完善。
我們要面對的,是要自我檢討不足和強化自己,調整策略再戰江湖,並不是挑戰遊戲規則,既然要玩遊戲,就要遵守遊戲規則,行政會議保密制有其存在價值,不應因個別事件而要破例向外公開披露行會機密資料,行政會議保密制不應成為政治議題,亦請政客不要把行政會議決策妖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