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實施皇帝‧官僚制度之意義與演變

2013-11-01 6:56 am
申論題
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實施皇帝‧官僚制度,並在全國推行郡縣制、編戶制、賦役制,成為兩千年帝
國體制的基礎。試問:
1.和封建制比較,郡縣制有何歷史意義?
2.在帝制中國時代,君權和相權的關係有怎樣的發展趨勢?
3.試簡述秦漢地方制度由漢初郡國並行制到東漢州郡縣三級制的演變歷程。

回答 (1)

2013-11-01 12:01 pm
✔ 最佳答案
和封建制比較,郡縣制有何歷史意義?
郡縣制的歷史意義是中國真正成為一個統一的國家。郡縣制確立後,中央通過考課和監察以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秦漢之制,郡守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縣也同樣要上集簿於郡,中央或郡即在這時各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受獎賞或升遷,有過者輕則貶秩,重則免官、服刑。和考課相輔而行的是監察制。中央派郡監或刺史以監郡,郡縣也各派督郵或廷掾以監縣或鄉。刺史、督郵等可隨時按劾有罪贓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於自上而下的層層督課,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地貫徹到最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秦漢的郡縣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從地方分權演進為乾強枝弱的中央集權制,為後來2000年的地方行政體制奠定了堅固的基礎。郡縣制於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縣令和縣長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郡縣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

君權和相權的關係有怎樣的發展趨勢

http://content.edu.tw/senior/history/ks_rs/page/w9.htm

郡國並行制到東漢州郡縣三級制的演變歷程
西漢初年,採郡國並行制,一方面沿襲秦朝的郡縣制,一方面也恢復封建制度,分封劉氏子弟為王,並授予封土,建立王國。由於諸王權力甚大,甚至無視中央政府的權威,因此漢景帝時發生了「吳楚七國之亂」。亂後,景帝貶抑王國官秩,令諸王不復治國,由中央選置官吏,改丞相為相。成帝時,罷內史,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四百石以上官皆由中央署置。

西漢末改刺史為州牧(秩中二千石),其性質已轉變成為最高行政區。西漢的州包括司隸、豫、兗、徐、青、涼、朔方(東漢廢)、并、冀、幽、揚、荊、益、交州。東漢復改州牧為刺史。州、郡、縣三級制至此成為常制。


參考: 網路資料整理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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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31000016KK1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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