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酒駕該如何處理?!

2013-11-01 12:50 am
先生在朋友,同事眼中是公認愛喝酒的第一名,只要有酒攤一定看得到他的踪影。有跟他周遭的人拜託過"喝酒不要再找他了",酒友嘴上說好但卻無法做到,為了此事鬧了好幾次,甚至他連離婚說得出口。之前婆婆尚在時還會勸他,但現在已過世了。家中已沒有人可以管他了。拜託老闆管管他,但他都否認說是我在中傷他,為了給小孩一個"假和樂"家庭,我現無法離開他,但我不知我還能容忍到什麼程度?!發生酒駕至今是第3次了。前二次發生時他有乖了一陣子,這陣子因公事不順(類似被降級了)及婆婆過世,所以又每天喝,10月26日開家裡的轎車出門又被抓到了(酒測值0.6)這是第三次了(前二次酒駕新法尚未實施)。警察先生說有二種選擇方式:第一是服勞務;第二是罰款。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服勞務的話期間需多久?!性質大約是哪些?!(可否趁此機會順便一起改掉喝酒的壞習慣呢?!)因是上班族,對目前的工作是否有影響呢?!若選擇罰款,費用需多少呢?!(家中每月能打平就很勉強了)
PS :先生說屆時法院會寄通知單,但收件地址不是目前的租屋處而是戶籍地,請問大約多久會收到呢?!(因目前住在北部而戶籍地在南部)若超過期間會有什麼後果呢?!

回答 (3)

2013-11-01 3:52 am
✔ 最佳答案
"駕駛人其於5年內有2次以上酒後駕車者

處新臺幣90,000元罰鍰.吊銷駕照三年

是否有違反公共危險罪章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你先生是刑事責任的累犯問題

酒駕三犯刑法185~3條~發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戶籍地沒有該送達的人,或是通知到達時人不在,

或是住在此地的人拒收,拒轉告,

送通知郵局或派出所,在兩次屢送卻不達時,

會貼一張通知單在門上,告知你的訴訟文書在某某郵局,

請你去領,貼上後10天,

不管有沒有去領,都視同合法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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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4:38 am
酒駕應該處無期徒刑
最好是直接判死刑
2013-11-01 2:47 am
前二次酒駕如果有涉及刑事法律責任(公共危險罪章)

則此次屬於三犯=>入監執行機率高(不得易科罰金)

酒駕行政罰0.15~0.24=>屬於罰緩.

0.25以上~移送地檢署偵辦.
如何量刑是屬於法官的職權~~
是否能易科罰金尚且不得而知.
更遑論要服勞動服務.

縱使可勞動服務~6小時折算一日.
如果不足折抵酒駕行政罰緩時~必須再補差額給監理單位.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38: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31000016KK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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