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es.cyc.edu.tw/class/class92/6-3/6315/ume1.htm
棒球歷史
古埃及墳墓中的圖畫發現有使用「棒」( bat )與球( ball ) 的遊戲。考古學家 在建造於紀元前2000年班尼‧哈山 ( Beni Hasan )的墓穴中發現刻有女子球 類遊戲的畫像。因此,最早的「棒」與「球」活動應可追溯至遠古時期。
由於運動方式的類似,有些人認為棒球運動源自於風行英國的板球運動(Cricket ),但是板球運動除了有類似壘的樁、投擲者、打擊者外其運動方 式皆與棒球運動不盡相同。
1774年美國未獨立之前在英國有一本書內有"Base Ball"的字語。而現今盛 行的棒球在1839年,由美國人達伯岱(Abner Doubleday)在紐約州之古柏斯 鎮所創立的,據傳,他在上歷史課的時候,為了避免打瞌睡,在課本後面的空白處,劃下了現代棒球的的初步扇形球場規格。1845年歷史上第一個 棒球俱樂部「Knicker Bocker」在紐約成立,並由負責人克特萊德(Alexander Cartwright )制定適合當時背景的棒球規則,並在翌年修訂,即為 歷史上最早之棒球規則,成為目前棒球規則之骨幹。卡萊特( Alexander Cartwright )是一位銀行家也是位土地測量員,是尼克巴克 (Knickerbocker)棒球俱樂部的一員。他訂立壘間距離為90呎,首次以扁平的壘包代替原來 的木樁,每個壘設置守備員,於二、三壘間設置一位守備員稱為游擊手, 規定九名球員出場比賽,三名於外野區,比賽以那一隊先超過21分即比賽 結束。又規定三好球構成一出局,三出局構成一局球賽,亦訂定捕手未正 規捕接第三好球時之「不死三振」與比賽中打擊者的打擊順序不能變更等 規則。由這些規則的訂定人們可以想像出他對美國棒球的貢獻。
1861年至1865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但棒球運動並未因戰爭而衰退,反而因人口大量的遷徙流動,使棒球遊戲隨軍隊之移動流傳南北各地,而在戰後棒球發展更是盛行。1869年,棒球史上最早的第一支職業棒球隊辛辛那提紅襪隊在美國誕生。棒球是在美國成形的運動,規則的訂定與球場的規畫,亦是在美國發揚光大推展到世界各地,因此說棒球是美國人發明的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