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離證明開立問題

2013-10-31 11:48 pm
目前任職於某紙器公司擔任行政助理一職務,近日因家裡發生一些事情不得不請假處理故而影響工作進度及學習進度,公司老闆娘也有約談我告訴我學習及工作處理態度上問題,也要求我改進之機會;但在前陣子車禍受傷老闆娘要求我在家休養好再來上班,這期間老闆娘mail給勞工局請教員工如果常請假解僱會不會有勞資爭議問題?內容也提到我工作上電腦能力不足之事,這也就表示公司想解僱我但又礙於會有勞資爭議,可是公司又說這不代表要解僱之意,只是想了解一下相關法令。
前幾天因父親生病住院故而向公司請假,也思索是否還要繼續待在此公司任職,所以我傳訊給老闆希望他能抽空與我談,可是因父親病情不穩而無法談論所以想用電話中與老闆談論及告知工作等情況,怎知老闆打了二通電話在醫院因收訊不好而沒接到,接著就收到老闆傳來的LINE內容如下~林小姐我打了二通電話妳沒接,我看妳還是離職好了。因為妳請假次數已經嚴重影響公司制度,再來妳工作上雖有心在做,但電腦方面有待加強,所以很抱歉也對妳感到不好意思。
請問這樣我算是自願離職還是非自願離職呢?因為公司只願開立自願離職證明,請大家給我一個答覆,謝謝。

回答 (3)

2013-11-01 3:08 am
✔ 最佳答案
hi,發問者您好:

這是公司希望你離職,不是你自願離職。

「我看妳還是離職好了......工作上雖有心在做,但電腦方面有待加強......」

上面寫的理由就是老闆說你無法勝任工作。

如果以你無法勝任為理由,要你離職的話,就是符合勞基法11條第五款的非自願離職的規定。

需要協助的話,請洽詢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參考: 勞動基準法
2013-11-02 7:38 pm
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有金錢幫忙更能朔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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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不要來這行上班就不要來~畢竟八大行業還是深色場合~~

還是有心酸的地方~我的網站上面都有介紹~~

其實在上班,跟一般的工作都是一樣會有職業的危險性存在,那只要我們瞭解工作會遇到那些常發生的危險時,就可以盡可能的去防範,如此一來就能將職業傷害隆到最低了。
2013-11-01 4:42 am
你要好好留著LINE的記錄好舉證,

老闆明確認為妳工作上雖有心在做,但電腦方面有待加強,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對於「非自願離職」,

就包含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而被雇主要求離職這一項

很多老闆資遣員工依法須列冊通報主管機關,

有些雇主擔心會因此受到主管機關注意或查問,

你先跟老闆協調,請他開非自願離職書給你

因為你必須申請失業給付

否則,你只好向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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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3 0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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