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如何上班

2013-10-30 8:34 pm
不是通緝犯但想探討這問題

上班要辦理勞健保,那麼資料一輸入電腦人家就知道他被通緝了?通緝犯如何報稅?

通緝犯如過使用偽造證件,但是如果資料是別人的,人家一樣知道被冒用吧,除非經朋友同意


如果被通緝如何工作?
更新1:

現在不是戶政連線了嗎?還有沒冒認身份,假如A在B公司上班有投勞保,C冒用A身份在D公司上班再辦一次勞保,不會很容易被揭發嗎

回答 (8)

2013-10-30 11:32 pm
✔ 最佳答案
hi,發問者您好:

承辦勞保的,是勞保局。承辦健保的,是中央健康保險署。這兩個機關的資料庫,與警政署的資料並不相連。至於報稅,也不會和警政署的資料連線。

所以如果有通緝犯去工作,還是可以辦理勞健保。甚至也能去報稅。

通緝犯的公告,可以在內政部警政署的網頁查詢。

如果雇主願意花點時間去查詢內政部警政署的網頁,當然可以知道新錄取的員工,或者已經在工作中的員工是否為通緝犯。但是只是幫員工辦理勞健保,無從得知這個員工是否被通緝。

而使用假身分,只要資料內容確有其人,公司哪裡會知道這個人是冒用的?

也有些工作根本就是不投保勞健保的,每日領現金。

台灣曾經發生過,A長期冒用B的身分,然後A犯了法被抓,也被判有罪。可是在過程中,警方及法院的公文上面,從頭到尾這個A都是被當作B來對待。

也曾經發生過甲謀殺了乙,甲竟然還冒用乙的身份,成功的申請到乙的身份證。

也有殺人犯,冒用身分躲了很久,剛好在通緝時效消失前被查獲。這麼長的時間,他也都工作的好好的,並沒有過的像「逃犯」!



2013-10-31 09:29:41 補充:
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是可以重複投保的。

勞工保險條例19條:

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者,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之月
投保薪資得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但連
續加保未滿三十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沒有重複投保的話,要怎麼合併計算投保薪資?
參考: 相關法規、記憶中的社會新聞
2013-11-03 8:48 pm
通緝犯每天都在躲警察
怎麼上班?
參考: 自己
2013-10-31 3:50 pm
假如A在B公司上班有投勞保,C冒用A身份在D公司上班再辦一次勞保,不會很容易被揭發嗎
那就變成一人同時投保2家公司
勞保局馬上就發現了
就會開始調查了
而且重覆投保
是不可能的事
2013-10-31 1:12 am
通緝犯沒有在工作的
跑給警察追
都來不及了
2013-10-30 10:36 pm
被通緝就只能做不用勞健保的工作 薪水現領的工作
比方小販 或租工 可現領錢的
2013-10-30 9:24 pm
民眾只要填入「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就可向各法院、地檢署及軍法機關進行查詢通緝資料

現在許多雇主在聘任員工時

都會要求員工自行填寫 有無前科、遭通緝等資料切結

通緝犯如果還能在社會上通行無阻

就是警察單位的失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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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9:17 pm
你問的問題只有二個人可以回答:
1.通緝犯
2.警察
2013-10-30 9:14 pm
通緝犯每天都在躲警察怎麼上班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10: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30000015KK0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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