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身心障礙的問題

2013-10-30 7:46 am
麻煩知道的達人幫忙一下 我在客運公司擔任駕駛員 在職中得到呼吸中止症 因此也有了身心障礙手冊 障礙等級~輕度~想請問
1.我可否申請職災 如果可以我該如何做
2.我因疾病能否向公司申請資遣 如果公司不資遣我 我該如何尋求救濟
3.我因為此病症因職勤中而肇事 所付給公司的賠償金可否要回來

回答 (2)

2013-10-31 3:44 am
✔ 最佳答案
「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就業場所之設備、氣體、蒸氣等或作業活動

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

職業災害補償則是指:勞工因為遭遇上述職業災害或

其他職業上原因導致勞工罹患疾病、受到身心傷害,

或因此殘廢或死亡,雇主與勞工局所給予的補償金。(勞基法59條)

你的呼吸中止症要有醫生證明是由你工作的環境所引發

才能申請職災

勞基法第11條係規定雇主得資遣勞工的幾種情形,

包括:1、歇業或轉讓時。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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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5:10 am
這個要給醫生簽立證明,以工作關係證明是否和職災有關系,而且還要給勞保局審核是否會過,如果會過大部份都會賠四百四十日加上你的勞保月額。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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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29000015KK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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