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同行好多人都話轉以公司名義接job,會交少D 稅。所以想計一計有無著數
平時我女友大約駛費係咁:
工具/化妝物料:平均3000一個月,每2-3個月會買少少工具約1000-2000(電髮夾個D)。最大駛費工具係剪髮用較剪,$8000蚊以上一把。
屋企租金:$6500,以佢名義租賃,有時會於屋企做準備/儲備工具物料
交通費:$1500-2000 一個月,出入場地/買貨用
同客食飯/entertainment:$2000一個月
MPF:僱主有供開,每人$1250
當我而家開間公司叫ABC co
1. 如果而家開公司,變相同而家僱主轉為合作形式,日後對方比錢係咪應該開ABC co 定係我女友名?
2. 計稅個陣,以上所有駛費可唔可以扣減? 如果唔得,其實一般有邊d 駛費可以扣減? 電話費個D 可唔可以? 而佢黎緊會響 Open University 修讀大學課程,能否以公司名義交費,當公司駛費?
3. 佢而家交salary tax 享有父母免稅額(1名),請問佢以sole proprietship 身份+採用合併評稅,能否繼續享有此免稅額?
4. MPF 如何處理,是否我女友一個供晒 10%? 另外,salary tax可以扣稅,但而家能否於ABC co扣稅?
5. 就以上收入開支黎睇,其實有無著數?
更新1:
上年度連預繳,佢要交$13500 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