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印刷公司上班
我從6月3日就到職了
我想請教對勞工權益較懂的大師解惑
我是月薪的但是是以一日900元計算
所以有30日和31日之分
以7月薪資來說
本薪:27900
加班費:4410
實領薪資:32310
折扣率:0.9
折扣後薪資:29079
績效獎金:-1422
核定薪資:27657
保險費:786
實支總領金額:26871
我進公司時,並沒有說到折扣率和績效這些
我又不是業務人員,也沒有簽訂任何員工手則
我忍耐4個月了,也不想待了。
我想問一下,他可以這樣扣嗎?
加班費沒拿到還要貼上本薪
還有9月初我爺爺過逝
我請喪假6天
他說公司規定3天
所以9月薪資上我多扣了3天薪水算事假
我真的火大了
也想換工作了
但也不能鼻子摸摸就走吧
我想請問各位高手們
我還有能要回薪水的可能嗎
該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