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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OO對韓國判決書感到很無奈。(圖/民視)影劇中心/綜合報導郭OO2012年初在韓國飯店燙傷,之後韓國法院判決內容竟質疑他疑似造假,是因熱水瓶使用不當才被燙傷,自行砸毀熱水瓶誣陷飯店,他日前憤怒地發起《抗議!韓國對台灣人不公不義》的萬人連署,希望民眾10月5日到松山慈惠堂出面替他聲援,小小瑜也力挺轉發,「郭哥是好人,好人不該接受這樣的待遇」。郭OO在臉書上寫道,他在韓國五星級RAMADA飯店被早就損壞的熱水壼燙傷事件,卻遭韓國法院判決「他自己燙傷大腿然後砸毀電熱水瓶來誣陷飯店」,他認為判決書是「嚴重污辱我本人」,再加上他有人證有物證,卻仍敗訴,令他直呼太不公平!韓國的法院有何具體事實能夠證明: 郭先生使用不當被飯店熱水瓶燙傷是造假?
除了連署以外--還有何討回公道的方法?
懇請 善知識賜答,先謝謝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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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有恐龍法官--韓國也有!我們不必情緒化的罵韓國人--而是要理智的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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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神之左手 惡魔的右手 ( 知識長 )善知識賜答:此事若異地而處--韓國知名藝人倘在台灣的飯店受傷--很可能結果完全不同,哈韓族必定聲援,飯店必定賠償息事,就算上法院也是飯店輸,韓國人團結,我人不團結,正如 知識長說:如果我們能夠把別人的事當做自己的事,例如抵制去韓國旅遊的方式,抵制去那家韓國飯店,試問韓國的法院還會做出如此輕率的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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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滿百即頒出最佳解答,感謝 大家支持 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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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滿百了--感謝 賜答!非常感謝 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