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耶穌無可卸責嗎?

2013-10-27 6:53 am
主要請教太子(Aquarius),歡迎他人回答。

太子曾說:
就算教會「再怎麼爛」.....終究是「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太 18:20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真的任何教會在怎麼爛,幹什麼壞勾當,耶穌都無可卸責嗎?
像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慈心的耶穌無可卸責嗎?
更新1:

謝謝各位解答。 各位有沒有想過,也許某個領導人或煽動者,他是假藉耶穌的名義說哪些事。他的追隨者或被煽動者相信他說的,就兩三個聚會並奉耶穌的名為那些事禱告。如此耶穌就在那兩三個追隨者中間了。耶穌既然在人中間,怎麼會耶穌沒有來? 請恕我無法理解。 另外奉耶穌的名聚會,也沒有是不是基督徒這個前提。

回答 (14)

2013-10-27 7:02 am
✔ 最佳答案
耶穌說:不可殺人...凡動刀的必死於刀下。教皇說:異教徒該殺,女巫該被燒死。大家聽教皇的,而不聽耶穌的,試問耶穌有什麼責任?:)

2013-10-27 14:22:05 補充:
動刀的必死於刀下,這話就如同佛家說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耶穌也說過荊棘上無法摘到葡萄的比喻。耶穌曾斥責法利賽人是『瞎眼領路的』,而佛教裡有『一盲引眾盲,相牽入火坑』的譬喻。我越來越相信耶穌真的去印度遊學過:)
2013-10-30 10:20 am
當然是真的!

耶穌時刻都住在我們心中。

我們每個人心中所想的,耶穌都知道,祂為要紀錄我們每個人的善與惡,當然要時常與我們生活在一起。

真神,如果不能知道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所想,這就不叫是神了。

難道,佛教徒、道教徒、民間信仰者信的神,都不知道自己信徒心中在想什麼?

上帝的真理永恆不變!

聖經教導基督徒要有「自我防備」的能力,之根據:
啟示錄12:7 接著,天上發生了戰爭:米迦勒和他的天使們與龍交戰,龍和牠的使者們也應戰。
啟示錄12:8 可是龍不能得勝,天上再也沒有牠們的地方了。

(聖經新約)

出埃及記12:1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出埃及記12:7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出埃及記12:11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聖經舊約)

手中拿杖做為防身用。

2013-10-30 02:26:59 補充:
TO 富民族

釋迦牟尼佛說:「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意思是佛陀也要把《上帝》獨尊進去。
這就是佛陀「創造論」囉。
佛陀謙卑嗎? 沒有! 佛陀沒要坐大? 他要坐大! 佛陀不出狂言? 佛陀說「天上地下,唯我獨尊」。

全人類該消滅的,就是你「富民族」這個迫害基督徒的佛教徒!

------------------------------------------

有病,或有類似「狂犬病」症狀者,建議:

請進入有「醫護單位+(十字標誌)」的醫護單位,接受治癒。

不能尋求密醫,恐怕病情加重,發生醫療糾紛較沒人權保障。

主耶穌會一次一次的給你救恩。

上帝賜福你。
2013-10-29 4:36 am
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干耶穌屁事!?

耶穌慈悲博愛是阿彌陀佛降世的化身。

耶穌從來都沒說過要創立宗教;死後卻被喪心病狂者拿來當詐財及侵略代言人。

耶穌太可憐了。籲請耶穌的景仰者奮起共同滅基督教〈廣義的所有教派〉,還給耶穌聖潔清白。
2013-10-28 11:46 pm
宗教善良與罪惡








善惡兼備的教誨





耶穌叫門徒買刀



馬太福音
10: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0: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路加福音
12: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12:52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12:53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馬太福音
8 : 21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8 : 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罷‧





耶和華保護不了猶太人==格外諷刺


陶比奧古棺數據==耶穌的真實王朝(瑪利安名拼音=耶穌不必獨身=瑪利安替耶穌抹油合理=耶穌的顯現是後人添加=約瑟與瑪利亞有性生活=約西弗斯..基督徒添加)•

保羅==耶穌的真實王朝(保羅私改舊約經意=保羅製造耶穌崇拜的教義=耶穌思想被列入異端=耶穌非上帝派遣的基督=約翰是彌賽亞發起人而非耶穌)•20




雅各與保羅==耶穌的真實王朝•


耶穌處死,屍體==經文改動==耶穌的真實王朝(二)



耶穌死亡與屍體==新約造假==彼拉多=猶太人=耶穌的真實王朝



耶穌生存年代==耶穌的真實王朝•



耶穌,抹大拉,母親與弟弟妹妹==耶穌的真實王朝



耶穌出生與生父==耶穌的真實王朝•



陶比奧古棺==耶穌家族==耶穌的真實王朝(一)





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妹==節錄•


簡述 的耶穌•


保羅抄襲異教神話創造吃喝耶穌血肉的教義•


耶穌是標準猶太人==不是基督徒==耶穌的真實王朝==保羅將耶穌等同上帝•




可能不是保羅抄襲異教===而是




製造耶穌(21)
耶穌的家族之墓(8)
耶穌的真實王朝(16)
2013-10-28 11:37 pm
耶穌有說過 : 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但也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马太福音 7:21)

神不是死人的神,是活人的神
人的一舉一動都無法逃過神的眼目
神當然會照各人所行的施行審判
2013-10-28 3:32 pm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013-10-28 12:39 pm
耶穌升天之前.囑咐.120位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
五旬節.降下聖靈.

彼得.誰能禁止.替他們施洗.每天.3000-5000.
地面綑綁.天上耶穌被綑綁.

台灣是蓬萊仙島.呈現..出埃及記狀況.全國哀鴻遍野.
真耶穌教會.觸犯.刑法210條及洗錢防制法.
侵占.台中市和平區求安用地.博愛段.
地檢署檢察長.高檢察署.檢察長.馬總統.淪為被告.
和平.求安.博愛.救世主耶穌.降臨地標.
台灣將得到釋放.
王院長.樹倒.樹枯.任何神仙.無法敵擋.馬政府.
2013-10-28 12:04 am
耶穌一定會負全責
但是怎麼負責都不會有損失
如果某甲欠您
耶穌會重罰某甲還您四倍

但是

您確定您都沒欠人嗎?
也是要四倍奉還

還有

您欠耶穌的要怎樣還?
2013-10-27 12:52 pm
又是斷章取意,我的聖經是這樣的。。。太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 因為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首先,耶穌認許的權柄是給祂的教會的。儘管是兩三個人,他們必須要同心合意地祈求,耶穌才在他們中間。申5:11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那些妄稱上帝的名來作惡的人,耶穌對他們的責任就是審判他們,按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參考: Bible
Q:真的任何教會在怎麼爛,幹什麼壞勾當,耶穌都無可卸責嗎?
像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慈心的耶穌無可卸責嗎?

A:先謝謝版大又開一題指名問我~^^+

按照你的疑問,我的回答就是:是的,慈心的耶穌無可卸責~^^+

祂必須為「稱為祂名下」的徒子徒孫負起全部的責任!

舉例你所提到的「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

這是耶穌的心意嗎?-----按基督信仰來看,肯定不是~

為啥不是?路 9: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譯: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

那「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發生的時候,人子「有沒有來」?

沒有!所以這是「當時的基督徒或根本不是基督徒」的心意

但只要是「掛著基督之名」所行的-------耶穌就責無旁貸~任其發生的責任


所以慈心的耶穌「來的時候」,祂就必須付起「全部的責任」

什麼責任呢?------------就是「還清所有的債務」的責任~^^+

所有「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的加害者與受害者,祂都會按照「公義」還清所有的虧欠與「伸明所有的冤」並追討所有的罪

使神的慈愛與公義得到完全的榮耀

並「劃清」所有與自己無干的「指控」~^^+


基督再臨
22:6 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 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
22:7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
22:8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
22:9 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 神。」
22:10 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22: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22:17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警戒增減這書上的預言
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 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22:20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22:21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啟示錄)





2013-10-26 23:54:20 補充:
順帶一提

所以「那稱自己為」基督徒的「對你做了什麼」......在神那裡都有記錄~^^+

那些將來「就是你」最寶貴的「証據」~哈!

反之亦然!



裡外通用的「福」

5: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5: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馬太福音)

2013-10-27 03:26:38 補充:
順帶一提

如何看出:為什麼慈愛的耶穌要「背負世人的罪孽」??

很簡單..........

如果祂不會背...............祂為什麼要上「十字架」???祂是「無罪」的耶~^^+

羅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2013-10-27 05:18:09 補充:
TO Mercy

儘管是兩三個人,他們必須要同心合意地祈求 (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

,(因為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 ,耶穌才在他們中間。

...............你不覺得你「斷了三截」了嗎???

2013-11-02 00:34:44 補充:
TO 娃娃魚 (我是太子~^^+)

Q:耶穌都說他在禱告的[人中間]了,你卻說他[沒有來]?

A:確實「沒有來」呀~因為所謂的「來」,是指「萬民都要看見祂」的來~^^+

就像祂在傳道期間,走到哪「無人不見、無人不知」,這才是「來」的意思

至於「在禱告的人中間」,禱告的人都沒有「看見耶穌」,對禱告的人來說就是「耶穌沒有來」
就算有其中一人看見耶穌,而「其他人沒看見」,對沒看見的人來說還是一樣「耶穌沒有來」

2013-11-02 00:35:30 補充:
所以你所無法理解的原因是在於,你認為「耶穌在中間」就是「耶穌來」的意思

而聖經關於「耶穌來」的意思,則是「你們都會看見耶穌的來」~^^+

無人不見、無人不知、無人疑惑,那才是真正的「人子來」

太 24:30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2013-11-02 00:37:06 補充:
以下轉貼

新約多次提到〞基督再臨〞的事

而且強調這是基督〞第二次〞來~

福音說過~使徒書信說過~啟示錄也說過

(但實際上我們知道基督不只〞一次〞向門徒顯現)

所以我們可以斷定---------->被提是指基督再臨時------>也就是門徒首次復活

所以我們可以斷定---------->就是啟示錄的20章5節

2013-11-02 00:37:15 補充:
PS:這是貫穿新約全書的〞明確〞預言
也就是所謂的〞基督第二次來〞~

大家都知道-------------2000年後耶穌都還沒有來呢.....@@+

(2000年來很多人說耶穌何時要來了啊~結果咧~都〞共咕〞了嘛~)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11702337

2013-11-02 00:44:41 補充:
Q:耶穌會出現在[奉他名禱告]的人中間,並沒有是不是基督徒,或是什麼心意的前提。

A:是呀~確實是沒有說一定要是基督徒或有什麼心意~^^+

問題是.........除了基督信仰,還有哪一個「宗教信仰」會「奉耶穌的名禱告」呢???

你這個疑問讓我想到了「多瑪斯福音」有空可以去看看~^^+

30. 耶穌說:「有三個神的地方,他們就在神裡面。有二個或一個的地方,我就與他同在。」

2013-11-02 00:54:40 補充:
PS:

其實根據聖經...........也不用「2、3」個人奉耶穌的名禱告祂才會在中間

基本上來說「就算」沒有人奉祂的名禱告」,祂也在中間的~^^+

只是祂還是「沒有來」,為啥?

祂現在就在「你我」中間了~你有「看見」祂來嗎???

23:8 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
23:9 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約伯記)

2013-11-02 01:18:14 補充:
PS

所以...........「人子來」、「我來」、只出現在「福音書」


也就是我上面所提的-----就像祂在傳道期間,走到哪「無人不見、無人不知」,這才是「來」的意思


使徒行傳到啟示錄就變成「人子快來」、「我必快來」


「在中間」卻「看不見」..........一樣「有來」等於「沒有來」........

因為其實那只是耶穌「打開了監視器」看基督徒而已.......
或耶穌「打了通電話或放了個視訊」給基督徒而已......哈~

這麼「比喻」你能理解嗎???

2013-11-02 23:00:35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為什麼要改名?

當然是因為「趕流行」呀!哈

2013-11-03 00:09:31 補充:
TO 萬丈光芒

表飛鳴?

由此可看出你「見識不夠」了...........

來人呀!誰來告訴他一下~^^+

2013-11-03 01:30:43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喔~這麼「晚」才惡補功課~

你的「以為」也已經沒有什麼說服力了~^^+

順帶一提

你的「見識還是不夠廣」,再快去惡補「為什麼要改名?」吧~^^+

PS:再說:來人呀!誰來告訴他一下~^^+

2013-11-03 01:40:01 補充:
順帶一提

我還有很多想改的名耶~

不過「提亞」跟「Aquarius」掛那麼久了~害我想改都會「拍謝」~^^+

改天「有機會」我就會再換一個「有意義」的出來掛名~^^+

2013-11-03 01:42:02 補充:
「 基督再臨」!

這個「名字」不錯吧!

快去惡補出處吧~^^++

2013-11-03 01:47:00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問我不就得了」~^^+

搞了半天你這麼不想問我呀~^^+

既然這樣那我就不回答你了~@@+

2013-11-03 01:53:56 補充:
順帶一提

「鳴鳥不飛」超讚的!

不過「小朋友」總是會被「嚇飛」

考慮到「18歲以下禁止閱讀」的困境

我可是「很不甘願」才拿出來獻寶的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20701412

2013-11-03 02:06:05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唉!這也要我告訴你

「來人呀」當然是因為「知識+」有人知道我為啥要「改名」呀~^^+

他要是「不來」,你「公開問」也不知道答案嘛!

(PS:除非你自己去找出來~^^+)

你就「拍照存証」+「公開問」呀~

我會等著看「他」有沒有回答你,你又有沒有「看對」吧~呵!

2013-11-03 02:07:40 補充:
順帶一提

這就叫「你看喜劇」,而我就看「鬧劇」~^^+

2013-11-03 02:15:21 補充:
PS

「對方」有証據的喔!

所以也不用想什麼對策啊~

改個名也能「小題大作」的人我想也沒有幾個人吧~哈!


哥林多前書6:9節

羅馬書1:27節

2013-11-03 03:41:21 補充:
順帶一提

「太子」也是我「很早」以前所做的一個「夢」~^^+ (夢見太子)

我「很早」以前就說過「很想改」了.....只是改了「知識十」會顯示失敗....@@+

才一直掛著沒改

終於「趁著改名」之餘,讓我「糊里糊塗」改成功了!哈哈!

PS:鳴鳥不飛當然要搭一隻飛翔鳥啦!

(順帶一提,我喜歡老鷹!)

這麼「簡單」的因由你也要問「為什麼?」.......唉!還能說什麼呢?

2013-11-03 05:21:49 補充:
TO 娃娃魚

您過獎了~

我只是對「有興趣的」東西就會盡力思考研究,對沒興趣的就會「火速健忘」...

彼此相互分享~實則是「知其一也許不知其二」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肯定~^^+

PS:當然我有興趣的其中之一就是「聖經」,有興趣「話就多」,這點還望你別介意喔~^^+

2013-11-03 21:15:29 補充:
TO 萬丈光芒

你不知道就是因為我有「雅量」看「看男人跟男人吹喇叭捅菊花」

才會有「雅量」看「萬丈光芒耶和華長耶和華短」的嗎~^^+

你應該感恩的喔!

不然我「也會」認為你是「又髒又瞧不起你」了~哈哈!

2013-11-03 21:19:31 補充:
順帶一提

是呀!我是「信耶穌」啊

經上不是說:林前 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你「沒膽看」又不是我的錯~呵!

2013-11-03 21:22:34 補充:
是呀~我是「信耶穌」啊

經上不是又說: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所以我可是「這邊擋、那邊喊」,極力是告訴別人「我不是耶和華見証人」啊~哈!

2013-11-03 21:32:23 補充:
這就叫................

「非基督徒」或許有資格說我「髒或瞧不起我」

然而你這位「萬丈光芒」,卻是「完全沒資格」說我「髒或瞧不起我」了~

嗚呼哀哉!無怪乎耶和華見証人骨子裡跟「三一教信徒」其實是「難兄難弟」

彼此互嗆「掩人眼目」而已~^^+

2013-11-03 21:41:10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噗!我又不是「同性戀」,你貼那二段是貼「心酸」的嗎??

哈哈!

2013-11-03 21:59:09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知道就知道,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我又不像你「知識+檔案」是封鎖的狀態~

說你「見識不廣」還真是正對~哈!

2013-11-03 22:04:50 補充:
PS

連「最近的知識+」你都能漏看了

現在才來叫「鳴鳥不飛是什麼」不是很搞笑嗎~哈

順帶一提

我都改「搞不好」一年以上有了~忘了正確日期啦!

2013-11-03 22:33:06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然後呢?然後呢?還有什麼要「辱罵的」嗎?

快說吧~^^+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29: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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