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真的任何教會在怎麼爛,幹什麼壞勾當,耶穌都無可卸責嗎?
像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慈心的耶穌無可卸責嗎?
A:先謝謝版大又開一題指名問我~^^+
按照你的疑問,我的回答就是:是的,慈心的耶穌無可卸責~^^+
祂必須為「稱為祂名下」的徒子徒孫負起全部的責任!
舉例你所提到的「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
這是耶穌的心意嗎?-----按基督信仰來看,肯定不是~
為啥不是?路 9:56 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譯: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
那「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發生的時候,人子「有沒有來」?
沒有!所以這是「當時的基督徒或根本不是基督徒」的心意
但只要是「掛著基督之名」所行的-------耶穌就責無旁貸~任其發生的責任
所以慈心的耶穌「來的時候」,祂就必須付起「全部的責任」
什麼責任呢?------------就是「還清所有的債務」的責任~^^+
所有「十字軍與宗教裁判所這些歷史大慘案」的加害者與受害者,祂都會按照「公義」還清所有的虧欠與「伸明所有的冤」並追討所有的罪
使神的慈愛與公義得到完全的榮耀
並「劃清」所有與自己無干的「指控」~^^+
基督再臨
22:6 天使又對我說:「這些話是真實可信的。主就是眾先知被感之靈的 神,差遣他的使者,將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僕人。」
22:7 「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
22:8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
22:9 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 神。」
22:10 他又對我說:「不可封了這書上的預言,因為日期近了。
22:11 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
22:12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22: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
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22:16 「我─耶穌差遣我的使者為眾教會將這些事向你們證明。我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22:17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警戒增減這書上的預言
22:18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 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22:19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22:20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22:21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啟示錄)
2013-10-26 23:54:20 補充:
順帶一提
所以「那稱自己為」基督徒的「對你做了什麼」......在神那裡都有記錄~^^+
那些將來「就是你」最寶貴的「証據」~哈!
反之亦然!
↓
裡外通用的「福」
5: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5: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馬太福音)
2013-10-27 03:26:38 補充:
順帶一提
如何看出:為什麼慈愛的耶穌要「背負世人的罪孽」??
很簡單..........
如果祂不會背...............祂為什麼要上「十字架」???祂是「無罪」的耶~^^+
羅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2013-10-27 05:18:09 補充:
TO Mercy
儘管是兩三個人,他們必須要同心合意地祈求 (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
,(因為無論在哪里,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 ,耶穌才在他們中間。
...............你不覺得你「斷了三截」了嗎???
2013-11-02 00:34:44 補充:
TO 娃娃魚 (我是太子~^^+)
Q:耶穌都說他在禱告的[人中間]了,你卻說他[沒有來]?
A:確實「沒有來」呀~因為所謂的「來」,是指「萬民都要看見祂」的來~^^+
就像祂在傳道期間,走到哪「無人不見、無人不知」,這才是「來」的意思
至於「在禱告的人中間」,禱告的人都沒有「看見耶穌」,對禱告的人來說就是「耶穌沒有來」
就算有其中一人看見耶穌,而「其他人沒看見」,對沒看見的人來說還是一樣「耶穌沒有來」
2013-11-02 00:35:30 補充:
所以你所無法理解的原因是在於,你認為「耶穌在中間」就是「耶穌來」的意思
而聖經關於「耶穌來」的意思,則是「你們都會看見耶穌的來」~^^+
無人不見、無人不知、無人疑惑,那才是真正的「人子來」
太 24:30 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2013-11-02 00:37:06 補充:
以下轉貼
新約多次提到〞基督再臨〞的事
而且強調這是基督〞第二次〞來~
福音說過~使徒書信說過~啟示錄也說過
(但實際上我們知道基督不只〞一次〞向門徒顯現)
所以我們可以斷定---------->被提是指基督再臨時------>也就是門徒首次復活
所以我們可以斷定---------->就是啟示錄的20章5節
2013-11-02 00:37:15 補充:
PS:這是貫穿新約全書的〞明確〞預言
也就是所謂的〞基督第二次來〞~
大家都知道-------------2000年後耶穌都還沒有來呢.....@@+
(2000年來很多人說耶穌何時要來了啊~結果咧~都〞共咕〞了嘛~)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11702337
2013-11-02 00:44:41 補充:
Q:耶穌會出現在[奉他名禱告]的人中間,並沒有是不是基督徒,或是什麼心意的前提。
A:是呀~確實是沒有說一定要是基督徒或有什麼心意~^^+
問題是.........除了基督信仰,還有哪一個「宗教信仰」會「奉耶穌的名禱告」呢???
你這個疑問讓我想到了「多瑪斯福音」有空可以去看看~^^+
30. 耶穌說:「有三個神的地方,他們就在神裡面。有二個或一個的地方,我就與他同在。」
2013-11-02 00:54:40 補充:
PS:
其實根據聖經...........也不用「2、3」個人奉耶穌的名禱告祂才會在中間
基本上來說「就算」沒有人奉祂的名禱告」,祂也在中間的~^^+
只是祂還是「沒有來」,為啥?
祂現在就在「你我」中間了~你有「看見」祂來嗎???
23:8 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
23:9 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約伯記)
2013-11-02 01:18:14 補充:
PS
所以...........「人子來」、「我來」、只出現在「福音書」
也就是我上面所提的-----就像祂在傳道期間,走到哪「無人不見、無人不知」,這才是「來」的意思
使徒行傳到啟示錄就變成「人子快來」、「我必快來」
「在中間」卻「看不見」..........一樣「有來」等於「沒有來」........
因為其實那只是耶穌「打開了監視器」看基督徒而已.......
或耶穌「打了通電話或放了個視訊」給基督徒而已......哈~
這麼「比喻」你能理解嗎???
2013-11-02 23:00:35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為什麼要改名?
當然是因為「趕流行」呀!哈
2013-11-03 00:09:31 補充:
TO 萬丈光芒
表飛鳴?
由此可看出你「見識不夠」了...........
來人呀!誰來告訴他一下~^^+
2013-11-03 01:30:43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喔~這麼「晚」才惡補功課~
你的「以為」也已經沒有什麼說服力了~^^+
順帶一提
你的「見識還是不夠廣」,再快去惡補「為什麼要改名?」吧~^^+
PS:再說:來人呀!誰來告訴他一下~^^+
2013-11-03 01:40:01 補充:
順帶一提
我還有很多想改的名耶~
不過「提亞」跟「Aquarius」掛那麼久了~害我想改都會「拍謝」~^^+
改天「有機會」我就會再換一個「有意義」的出來掛名~^^+
2013-11-03 01:42:02 補充:
「 基督再臨」!
這個「名字」不錯吧!
快去惡補出處吧~^^++
2013-11-03 01:47:00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問我不就得了」~^^+
搞了半天你這麼不想問我呀~^^+
既然這樣那我就不回答你了~@@+
2013-11-03 01:53:56 補充:
順帶一提
「鳴鳥不飛」超讚的!
不過「小朋友」總是會被「嚇飛」
考慮到「18歲以下禁止閱讀」的困境
我可是「很不甘願」才拿出來獻寶的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1020701412
2013-11-03 02:06:05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唉!這也要我告訴你
「來人呀」當然是因為「知識+」有人知道我為啥要「改名」呀~^^+
他要是「不來」,你「公開問」也不知道答案嘛!
(PS:除非你自己去找出來~^^+)
你就「拍照存証」+「公開問」呀~
我會等著看「他」有沒有回答你,你又有沒有「看對」吧~呵!
2013-11-03 02:07:40 補充:
順帶一提
這就叫「你看喜劇」,而我就看「鬧劇」~^^+
2013-11-03 02:15:21 補充:
PS
「對方」有証據的喔!
所以也不用想什麼對策啊~
改個名也能「小題大作」的人我想也沒有幾個人吧~哈!
看
哥林多前書6:9節
羅馬書1:27節
2013-11-03 03:41:21 補充:
順帶一提
「太子」也是我「很早」以前所做的一個「夢」~^^+ (夢見太子)
我「很早」以前就說過「很想改」了.....只是改了「知識十」會顯示失敗....@@+
才一直掛著沒改
終於「趁著改名」之餘,讓我「糊里糊塗」改成功了!哈哈!
PS:鳴鳥不飛當然要搭一隻飛翔鳥啦!
(順帶一提,我喜歡老鷹!)
這麼「簡單」的因由你也要問「為什麼?」.......唉!還能說什麼呢?
2013-11-03 05:21:49 補充:
TO 娃娃魚
您過獎了~
我只是對「有興趣的」東西就會盡力思考研究,對沒興趣的就會「火速健忘」...
彼此相互分享~實則是「知其一也許不知其二」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肯定~^^+
PS:當然我有興趣的其中之一就是「聖經」,有興趣「話就多」,這點還望你別介意喔~^^+
2013-11-03 21:15:29 補充:
TO 萬丈光芒
你不知道就是因為我有「雅量」看「看男人跟男人吹喇叭捅菊花」
才會有「雅量」看「萬丈光芒耶和華長耶和華短」的嗎~^^+
你應該感恩的喔!
不然我「也會」認為你是「又髒又瞧不起你」了~哈哈!
2013-11-03 21:19:31 補充:
順帶一提
是呀!我是「信耶穌」啊
經上不是說:林前 5: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你「沒膽看」又不是我的錯~呵!
2013-11-03 21:22:34 補充:
是呀~我是「信耶穌」啊
經上不是又說: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所以我可是「這邊擋、那邊喊」,極力是告訴別人「我不是耶和華見証人」啊~哈!
2013-11-03 21:32:23 補充:
這就叫................
「非基督徒」或許有資格說我「髒或瞧不起我」
然而你這位「萬丈光芒」,卻是「完全沒資格」說我「髒或瞧不起我」了~
嗚呼哀哉!無怪乎耶和華見証人骨子裡跟「三一教信徒」其實是「難兄難弟」
彼此互嗆「掩人眼目」而已~^^+
2013-11-03 21:41:10 補充:
TO 萬丈光芒
噗!我又不是「同性戀」,你貼那二段是貼「心酸」的嗎??
哈哈!
2013-11-03 21:59:09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知道就知道,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我又不像你「知識+檔案」是封鎖的狀態~
說你「見識不廣」還真是正對~哈!
2013-11-03 22:04:50 補充:
PS
連「最近的知識+」你都能漏看了
現在才來叫「鳴鳥不飛是什麼」不是很搞笑嗎~哈
順帶一提
我都改「搞不好」一年以上有了~忘了正確日期啦!
2013-11-03 22:33:06 補充:
TO 萬丈光芒
然後呢?然後呢?還有什麼要「辱罵的」嗎?
快說吧~^^+
↓
5: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