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的同意書,有一方不履行內容,該如何要他執行?

2013-10-25 6:50 am
和前夫有債務上的糾紛 有簽過借據,但前夫一直拖延還款日期(分期還款)
最後一次 是約定若無法準時歸還金額時,小孩則歸我照顧 這是有簽同意書的~
他本人有簽名~(小孩是共同監護,目前在男方處照顧)

現在問題來了~他反悔不讓小孩過來,又叫我再給他一點時間還錢

請問~我可以就這張同意書 把小孩帶走嗎? 那小孩戶口部份又讓如何更改呢??
又是否我可以走法律徒徑呢?

他很賴皮 已經多次說話不算話了 而他家人也一個樣 硬把小孩留下來
平常 又只是他家人在照顧小孩而已,論監護權 我應該有資格把小孩帶走 但又怕他會把當初法院所判的內容提出來阻擋(小孩為共同監護,男方為主要照顧者)

面對這種無賴 什麼方法最好呢? 而我本身又有什麼站得住腳的立場呢??
把小孩帶走 對我是否不利??
更新1:

請求監護權?是變更監護權嗎? 想請律師幫忙這樣勝算大嗎?

回答 (2)

2013-10-25 8:01 am
✔ 最佳答案
不可強把小孩帶走,會觸犯法律

可依你們的契約:若無法準時歸還金額時,小孩則歸你照顧

請求小孩的監護權

和前夫有債務上的糾紛,未依借據還款,這又是另一起獨立的官司

可依借據向法院提告

要注意:借款返還請求的時效只有15年,

超過時效了,即使拿借據去請求,對方也會提出時效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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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11:52 pm
財產事件是否能與人身事務相繫,採否定說。

簡單的說,欠錢歸欠錢;監護權歸監護權。如果雙方依約行事則矣,但若涉訟,以此爭取監護權,則有被駁回之虞。

收錄日期: 2021-05-03 0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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