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面的居民是不是外侵種族,從我國人民手中搶過去.
2.上面的居民是不是以永久擁有,自我管理的狀態占據,還是臨時性居住,已經寫好遺囑,預備將來土地送給我國,子孫接受我國憲政體制,併入我國.大陸人民在我國憲政體制建立前就居住在那裏,也以永久擁有意思並良好自我管理方式生存...旣沒簽租約也沒打借條,因此大陸不是我國國土...大陸要成為我國領土,1大陸人同意土地捐送或賣給我國.2.大陸人民何去何從另計.如果大陸人民決定接受我國憲政體制.則可連同土地歸化為我國國民.3.我國是否接受前兩項,則應由我國公民公投.
必須完成1.3.或123才能說大陸是我國領土,或大陸人是我國同胞.
我國如果有人喜歡大陸當領土,只有一條管道:依循大陸的體制,向大陸當局申請歸化為大陸居民,才能將大陸視為他的國土.
1.大陸是我國的領土,那大陸人是向我國標購地上權嗎?內政部地政司有這筆地上權登記嗎? 2.憲法哪一條有明文記載大陸是我國的領土? 3.用大陸人廢棄的憲法,主張大陸是我國的領土,好像用林志玲丟棄的衣服,主張林志玲是你的人?林志玲是不是你的人,要問林志玲意思!! 4.大陸的領土歸屬要用大陸人制定的憲法,如果大陸人曾經訂過很多憲法,那就要以最新的一部憲法來解釋大陸的領土歸屬. 5.其實領土也不是憲法能規定的,領土的解釋很簡單,誰有實力能在大陸安定生活一段相當期間,誰就擁有該地領土.
6.兩岸關係法規,是規定兩岸人民交往的規則,並不是用來規定大陸是我國的國土.反過來正是因為承認大陸不是我國領土,大陸是大陸人的領土,才有兩岸關係法規. 7.人權和物權是不同的,人才是一切根本.任何涉及到人,一定要先問人.大埔事件就是不問人的後果.早先英國占據福克蘭已一兩百年,後來又戰爭,戰後又過了二十年.英國人對福克蘭的領土權也不是引用憲法,而是要阿根廷去問島上的居民... 我國既不曾占領過大陸,也沒對大陸人進行民意調查,貿然說大陸是我國領土,是很失智又很失格的事.
to:意見者:黛玉開顏 ( 知識長 ) 1.馬英九責令台北市警局買了防鞋網40面12萬元.每面3000元.你來知識家掛防草包網,有領津貼3000元嗎?趕快去領.遲了被talan領光光. 2.如果台灣的民主就表現在一個草包可以隨意幹滿8年總統,那麼這一種民主也是低級的. 3. 馬草包揮霍一年中央總預算1.9兆,平均一人826萬.你不方便出氣,我是在替你出氣!!實在是無法可治!!請見諒... 4.隻身婦人抱小孩都去丟鞋了,你還在迴護草包?還在大談民主?民主是保障婦人小孩的幸福,還是保障億萬家財草包的幸福?
5.只恨法律沒草包罪,不用等他告我,我就先告他觸犯草包罪了!! 你一離題,我就得浪費口水打一堆.有空談談大陸是不是你國的領土??
更正:總預算平均,每人8.26萬. 6.你是個還好的人,但是碰到草包也無形中流露出草性風格,所謂近墨者黑,迴護草包的人,必墮入草包.我是惜才為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