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
我亞太號碼不用了 可是綁約20個月 如果不用了 我違約金要付9400
所以有個辦法可以 就是把號碼過戶給人
本來這是要資料也要過戶的
剛好有個朋友 可是沒很熟 他也想要
要20歲才可以自己辦 但他目前18歲
可是他說他媽不會同意吧 要找法定代理人 他是有在工作所以他沒跟他媽講也沒差
可是重點就是要他媽去辦這樣
所以我在想說 他也在想 就是不用過戶 帳單直接每個月他付
可是我媽說這樣號碼登記她的,電話打爆或者有什麼事情她沒保障
這樣子可以我們雙方自己寫份 契約或者合約就是說之後20個月的電話都他用而且她自己付
可以這樣保障我媽嗎?會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