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刑事判決5個月在十日內可上訴

2013-10-17 5:10 am
1..有跟對方和解書
2.有告知法院有扶養小孩
3.因被法院變更法條320第1款改成321第1款而且是在準備簡易宣判時檢察官提出變更法條
4.有辦法讓法條維持原判決嗎
5.
更新1:

因為是當場承認沒離開現場也被警方帶回所有竊取的東西全部繳回開偵查庭1次就判可以簡易判決過後又在審判程序內變更法條因被法院變更法條320第1項改成321第1項第1款而且是在準備簡易宣判時檢察官提出變更法條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刑法321條是加重竊盜,

至於如果對於加重的事由沒有爭執,

只是爭執刑度的話,還是可以上訴,

請法官審酌妳的經濟狀況、犯後態度、請求依照刑法第59條再酌減。

****************** 本人是律師 ********************
2013-10-18 6:33 am
刑訴300條: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板主沒說明案件原由網上很難幫到忙~~~~
2013-10-17 6:13 am
大大你好 照你你的意思應該是想要法官以320條來判決

而不是以321條來判決吧?若是如此必需看你實際情形

決定是否可以維持320條 不過忽然變更法條是奇怪的

應該很有爭論空間 建議你還是趕緊跟專業律師請教

研究如何上訴 才是正確

以下推薦你一個可以免費跟律師諮詢的網頁

http://www.i-lawshop.com/

你直接問他們會更清楚 他們一定能幫助你的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3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16000015KK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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