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小孩目前2歲,老婆強行帶走1年了,我該把小孩強行帶回來嗎?如果長期由女方家帶小孩是否對我不利,我很願意帶小孩,只是她不讓我帶走,而我們只是吵架,我並沒打她罵她,也沒什麼重大缺失,她就帶小孩離家至今,而我也發了履行同居意務的存證信函......
更新2:
各位大大建議我把小孩強行帶走嗎?
更新3:
她已經對我提離婚訴訟了,現在正等開庭中
更新4:
我們雙方都要工作,照顧者主要是她媽媽,這樣可以對這方面著手嗎?
更新5:
離不離婚都無所謂,主要是孩子要回到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