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水塔裏有死鴿子,洗水塔竟要房客付錢,請問需要付嗎?

2013-10-15 5:22 am
因為租屋處水塔蓋子掉了,死了一隻鴿子在裏面,都長蟲了才發現,結果房東一句抱歉也沒有,還要我們出錢洗水塔,真是........
我該默默承受,還是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利?合約上沒寫到這部分,其實也不太想太傷感情,但真的太過份了,,,,,,,,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如何處理嗎?
更新1:

房子租2到3年了,鴿子死了多久不可考,不過已經長了很多蟲了,應是1個月以上了吧...

更新2:

水塔含蓋均應屬房屋結構體,在正常使用下屬屋主應維修使之正常使用之部份,如今因為水塔蓋損壞造成需洗水塔,由屋主付錢應較合理吧? 另外我們一家4口喝了那麼久的污水該如何求償呢?

回答 (3)

2013-10-25 7:09 am
經透過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得到不錯的回答供參:

依據民法第429條、第430條之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該水塔之修繕費用應由房東支出,或可於租金中扣除之。另外,所受的損失,可依據民法第227條規定請求賠償,但必須提出所受損失之證據。
2013-10-15 3:09 pm
這個事情簡單~
房屋所有權人是房東~

對於租屋者是使用權人.也就是當初租屋給你時.你應該看水塔裏是否有無異常.

在於法的狀況下你有機會檢查時.而未注意到.這就代表該房屋無異常下租給你


合約上無須寫到這部份.因為簡單來說就是使用權人付款,[洗水塔錢].除非你有證
據說該洗水塔死鴿子.是在你租屋前就有~

建議如下~
默默承受不等於是忍讓.花錢買個人生經歷.將來受用受惠還是你~

2013-10-18 14:34:00 補充:
和房屋結構體無關.就算是房屋結構體[水塔含蓋].該房屋無異常下租給你.要不當初你為什麼要同意訂立租賃契約.這就代表該房屋無異常下租給你.就是房屋沒問題你才租下~

依照民法第432條規定,承租人對租賃物有保管義務。如果承租人沒有進到保管義務,讓租賃物毀損、滅失,就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你還想主張什麼?承租人本於有保管義務,應與承擔責任。
2013-10-15 6:32 am
請問,房子租多久?鴿子又大概死多久?

收錄日期: 2021-04-21 18:28: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14000010KK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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