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保險理賠

2013-10-12 6:36 pm
我非常生氣..今年4月保ㄌ國泰人壽7月份住院11天.但是當要理賠時百般刁難至今還是無法理賠今天已經10月12日ㄌ大家看看是不是很誇張我本人有胰臟炎ㄉ病史..但是醫生說會好ㄉ..我去年保ㄉ保險公司有理賠胰臟炎後來是因為醫療太低才遲遲考慮是否換間剛好經過朋友ㄉ介紹說國泰多好多棒我才轉去國泰我想朋友介紹ㄉ我就相信..但是那ㄍ國泰業務來要保ㄉ時候指有問我身體健康嗎??我當然說我很健康阿不然我人好好ㄉ幹嘛說我身體很差喔!!那後來他就叫我說打勾ㄉ地方簽名剩下ㄉ她幫我填寫所以我ㄝ就沒多問多看ㄌ..但是後來我7月中ㄉ時候因為腹膜炎引發胰臟炎住院11天花ㄌ1萬多塊當我申請理賠時國泰開始一直調查我ㄉ病歷後來說胰臟炎無法理賠我就說當初妳們如果有告知說如果我保前2年至5年有住院過ㄉ話ㄋ在國泰ㄉ不份是不會理賠ㄉ..那請評評理如果當初有做到完整ㄉ告知ㄉ話我還會去保國泰嗎??我之前保ㄉ有賠但國泰沒有賠我會那ㄇ笨去退我之前ㄉ來保國泰嗎??國泰真ㄉ害死我ㄌ..相信ㄝ有很多ㄉ朋友吃過國泰ㄉ虧而且國泰處理事情ㄉ態度是反正小市民該死公司絕對不會死所以我希望有人可以給我寶貴ㄉ資訊要如何爭取到我該因有權益嗎???

回答 (13)

✔ 最佳答案
嗨! 讓Teresa為你解說


你的胰臟炎~~~必須誠實告知的
問題在你的要保書填寫,是你&你的業務的問題
保險公司依法規,合理不需要賠償

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的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第六十四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第二十五條
保險契約因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情事而解除時,保險人無須返還其已收受之保險費。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此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10.12
2015-02-20 8: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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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4 12:12 am
這位先生的發問與我相近...您胰臟癌的病史是在5年內嗎?.如在5年內則無法理賠喔..我也是發生才知道會追到5年前....我都以為是2年...
我是在5年前發現乳房疾病...到今年才開刀...期間都無病史...

我的業務也是叫我不要再申請理賠了...不然到最後可能會沒收保費>"<
我投保是一年多..可是2年內申請..就是犯了他們的行規了
可是我不是在五年內發生的疾病...所以我很嘔...
雖然我不是想靠保險賺錢..但我都照規定走..是應該給我的.可是.....
參考: 我自己
2013-10-13 8:29 pm
請問Tony
1. 業務員有無得到要保人的代理權授與打勾勾.
2. 對於保險內容之資訊, 業務員有無不實招攬, 以取得要保人決定買這份保險
3. 對於(足以影響保險人對於風險評估之事項), 業務員有無誤導要保人不實告知之影響.
是不是可以朝這三個方向去研究呢?
謝謝

2013-10-13 22:38:08 補充:
感謝Tony
1. 如果(被解約問題)沒問題了, 版主應可進行下一步

2. 版主說: 後來我7月中ㄉ時候因為腹膜炎引發胰臟炎住院11天
此時, 契約仍有效(未被解除)的話, 看起來至少應理賠治療腹膜炎的部份, 而金額以及住院日數應就不同疾病分開計算.

3. 再者, 胰臟炎不曉得是否為不會好的疾病.........

4. 債務不履行的請害賠償......不會耶. 請否可以提示一下呢?
謝謝
2013-10-13 4:21 pm
冒煙第一次看到這個問題,就不想往保127和保64去做解答,因為那是死胡同,解答對發問者沒有實際助益。

還好TONY願意解答。
沒辦法
因為你是告知不實投保,國泰除了可以不理賠,還可以解約不退保費喔

本人有胰臟炎ㄉ病史..但是醫生說會好ㄉ
朋友ㄉ介紹說國泰多好多棒我才轉去國泰我想朋友介紹ㄉ我就相信
那請評評理如果當初有做到完整ㄉ告知ㄉ話我還會去保國泰嗎?

>> 你都知道有病史還換保險公司?
參考: 我常在演講如何投保及法律問題
2013-10-12 11:21 pm
問題出在健康告知

拿出那本保單找要保書影印,再找健康告知那頁


如果有勾 [ 是 ]
公司馬上發除外責任,以後不賠 ( 保險法 127 已經存在疾病不賠 )
勾選比較特殊的,可能要求體檢
勾選太多,加費或者拒保


都勾否,發生保險法 127 已經存在疾病
會根據 64 解約
25 沒收保費


不管如何,任何只要需要簽名的文件全部都要看清楚每一字每一句
不只保險,就算申請手機門號與其他都要看清楚
以免莫名其妙被業務員給賣了



至於是否理賠
要先釐清腹膜先還是胰臟先
如果腹膜先,那腹膜的部分還是要看情況理賠
就算腹膜先,也要看以前是否有病史
等於說會要求調閱以前的所有病例

=

保險區簽名檔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3916877
.
2013-10-12 11:05 pm
志文你好:
我在國泰人壽服務~
身體有任何疾病史都應誠實告知~
這次的事件純屬業務人員的專業問題~
祝 身體健康
平安順心
參考: 用心做好每件事~
2013-10-12 8:12 pm
國X公司認定你有不實告知所以不會理賠,以後也不會賠,勝至於會解除契約不退回保費。
應該是業務員專業問題,業務員應該提醒你不應該退掉之前別家保險。
要投保國X人壽更應該做到完整的告知。
慎選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每個人投保時特別應注意事項。
2013-10-12 7:32 pm
終身醫療險, 終身手術,投資型保單 最不值得買
我去年買了這兩樣保險,後來經過『精算…』,實在是覺得太不划算了,
首先是『終身』手術醫療,我是選擇最繳費最短的10年因為保費算起來比較便宜,日額1000元,10年總保費約22萬,可有1200倍…,但經過看過內容賠的倍數表,發現保險公司賺很大,,我總繳費22萬元/1000元=220 倍數,但保險公司賠的倍數超低,最高賠80倍的沒有幾樣,像是移植心臟只有60幾倍,也就是我要移植3.5個心臟,才能還本220倍(得要創造出醫學奇跡才能佔一點便宜),想也知道不可能,最高的80倍也要移植3次後才能佔點便宜,其的疾病要累積到220倍更是不可能,所以”終身手術醫療險”雖號稱1000倍或1200倍,但是跟本很難很難超出自己繳的220倍,然而會超過的人在保前都被拒保,不超過的也是在花自己存放在保險公司的錢,現在保險,保費貴保障少,若要賣的好,就靠產品包裝了‧
“『終身』醫療險”也是超級不划算,住院一天 日額*住院日數,像我保終身醫療
,也是選10年繳完,因為可以繳最少錢,日額1000元10年總保費約32萬,但精算後,發現我可以住院320天或是加護病房住128(2.5日額)元,或是住院手術106次(住院手術3000),
當然這樣算不太客觀,我來假設我出狀況了如下:搭救護車並急診,加護病房住7天,共住院12天動了一次大手術
搭救護車 *2倍=2000元
急診 *1 =1000元
住院12天 *12 =12000元
加護病房7天 *7 =17500元
住院手術 3000元
我想這樣子的病情對很多人來說己經是非常嚴重(有住過院的人應該可以了解這樣子很有可能會往生),這樣總共35500元,也許會覺得賠很多了,但跟總繳保費比起來,這樣的可以來9次(9命怪貓可能不止),相信很多人一生沒有辦法達到這子9次,當然也許有人可以達到,不過應該都會被保險公司拒保,所以終身醫療險號稱300萬上限或是250萬的上限,可能很難達到,因為大部份的人一生都還在花存在保險公司的錢,基本上保”終身手術醫療、終身醫療險”是沒有存錢習慣的人,把錢存來方法之一,不過不是好方法,如果有存錢習慣的的人自己存32萬,也等於買了一個保險,……所以建議不要在買保險了,現在保險是保費貴保障少,保險公司現在提供的保險程度自己都可以做到,不要在浪費錢了,(不是您搞不懂保險,是不想讓您搞懂),所以『終身』醫療險會有很多的內容由業務員『引導』你去思考的方向,而不會到其它對保險不利的方向想。
以上是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其它人的想法,
關於 終身醫療險有300萬 或是無上限跟本無意義,實務上要達到不太可能,因為300萬可以住院3000日約8年,加護病房可住1200天約3.2年,想都知道這只是廣告詞,有住過院的人都知道,因為只要住院幾天,病情穩定,醫院就要趕人出院了,想多觀察一下都不行,至於住院太久醫院可能也會問否拔管??,而且這應是長期照護險的部份,所以2500倍…等,這跟本是虛晃一招


收錄日期: 2021-04-11 20:02: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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