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題,請高手幫忙!

2013-10-12 12:27 am
Q.甲想殺乙,對乙開槍,乙見甲開槍驚嚇昏倒於馬路上,甲以為乙當場死亡,隨即離去,事實上乙並沒有被擊中要害。不久丙開車經過,因天色昏暗,未察覺有人倒臥於馬路上,將乙輾斃。試問甲的刑責如何?

我想知道甲、乙兩個人各該當何罪?
還有適用法條為何?

請高手解答!!謝謝~
更新1:

抱歉,是甲、丙該當何罪?

更新2:

你們兩位的答案,跟我一看到題目後腦中出現的答案一樣, 但是補習班考古題解答卻不是這樣,我覺得很納悶, 上面寫:甲該當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原因是... 1.乙被輾斃跟甲開槍而受驚嚇昏倒有因果關係。(這點我認同) 2.乙臥倒在一般正常使用的馬路上,且當時道路昏暗,乙被車子輾過當屬日常生活中一般可得預見範圍內,故乙死亡的結果與甲開槍行為所製造的風險,具客觀可歸責性。(也沒有錯) 3.甲認知其開槍行為將導致甲死亡,而仍有意為之,具備故意。 4.甲無阻卻違法、責任事由,成立本罪。(我納悶了.....) 你們怎麼想呢??

更新3:

嗯!我想他是用[條件說]來解題,如果是以條件說來解題, 這樣歸責範圍太大了,對行為人極為不利, 所以如果考試出類似題目,我應該是以應果關係錯誤來解題較好吧!

回答 (4)

2013-10-12 7:25 am
✔ 最佳答案

甲想殺乙,乙最後也死了,但乙卻是死於被車輾斃,這是
刑法中「因果關係錯誤」的問題。

有關因果錯誤如何處理?其諸多理論,在這邊就不多贅述
總之最後結論是~~

甲成立故意殺人未遂罪(刑法271 第二項)
乙是被害人,他不成立任何罪
丙則成立過失致死罪(刑法276 第一項)

2013-10-13 01:03:07 補充:
就我所學~甲主觀上有殺人故意,也做出開槍殺人行為,但乙卻是死在被車輾斃,
當行為人主觀犯意與客觀所產生的結果不一致時,其因果歷程就有瑕疵,此時應
該探討因果錯誤的處理方式,該等瑕疵是否會影響行為人的故意

但第一點不去探討這問題,卻直接就說兩者具有因果關係,這感覺滿奇怪的~
在因果歷程有瑕疵中,如何推論出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他是用「條件說」在解釋嗎?
(若甲不開槍,乙也不會驚嚇昏倒而被車輾斃~所以兩者具有因果關係)
參考: 刑法
2014-10-10 12:37 am
1.甲的開槍行為與乙的驚嚇後昏倒導致被車輾斃的結果有經驗上的關聯,普遍可認為槍有殺傷力,不論真假一般人見他人持槍指向自身一定有相當的驚嚇程度,行為人亦可預見被害人有驚嚇過度昏厥,但實難預見因此造成車輾過的可能,屬超越了因果歷程,乙的死亡不可歸咎於甲。乙的死亡雖非因甲持槍射擊死亡,但甲主觀上仍有意要至乙死亡的餘地,成立殺人未遂罪
2.丙開車在路上未盡駕駛人注意義務,導致輾斃乙的結果,行為與死亡亦具有關聯性。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在路上應善盡駕駛人注意義務,否則即有可能造成用路人的危險,丙未善盡注意義務而輾斃昏倒在地的乙,主觀上雖非故意,但應注意而不注意,丙仍須負起過失責任。丙成立過失致死罪。
2013-10-12 7:19 am
甲: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
乙:沒有
丙: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人於死或同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人於死(如果丙以駕車為業,或以駕車為其附隨業務,而當時亦因從事業務而駕車的話)
2013-10-12 12:39 am
問問樂 先生你好

甲沒有開槍 , 沒有人看到。乙是躺在那裏自殺還是幹什麼 ?
判定車禍死亡

收錄日期: 2021-05-01 19:02: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11000015KK0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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