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甲、乙兩個人各該當何罪?
還有適用法條為何?
請高手解答!!謝謝~
更新1:
抱歉,是甲、丙該當何罪?
更新2:
你們兩位的答案,跟我一看到題目後腦中出現的答案一樣, 但是補習班考古題解答卻不是這樣,我覺得很納悶, 上面寫:甲該當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原因是... 1.乙被輾斃跟甲開槍而受驚嚇昏倒有因果關係。(這點我認同) 2.乙臥倒在一般正常使用的馬路上,且當時道路昏暗,乙被車子輾過當屬日常生活中一般可得預見範圍內,故乙死亡的結果與甲開槍行為所製造的風險,具客觀可歸責性。(也沒有錯) 3.甲認知其開槍行為將導致甲死亡,而仍有意為之,具備故意。 4.甲無阻卻違法、責任事由,成立本罪。(我納悶了.....) 你們怎麼想呢??
更新3:
嗯!我想他是用[條件說]來解題,如果是以條件說來解題, 這樣歸責範圍太大了,對行為人極為不利, 所以如果考試出類似題目,我應該是以應果關係錯誤來解題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