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扁鵲能以目視病,盡見五藏癥結,真的嗎?

2013-10-07 6:02 pm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長桑君出其懷中藥予扁鵲:「飲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當知物矣。」------扁鵲以其言飲藥三十日,視見垣一方人。以此視病,盡見五藏癥結,------

真是這樣嗎?
更新1:

扁鵲喝了長桑君的藥三十日就能用眼睛看病,可能嗎?

更新2:

李東樵大大用符咒說回答,莫非要將中醫導引到民俗療法?

更新3:

002答者,請不要迴避 問題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長桑君出其懷中藥予扁鵲:「飲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當知物矣。」------扁鵲以其言飲藥三十日,視見垣一方人。以此視病,盡見五藏癥結,------ 還請直接回答 不信?或是信?

回答 (6)

2013-10-08 1:12 am
✔ 最佳答案
扁鵲是個修行的人

更明確的來說走的是修仙的路子

依現今文獻資料古籍來看

用符咒、藥物、轉注、修行都能達此能力

只是當今我們無緣遇此高人

以致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單看個人的機緣及認知到何水準而論了

2013-10-09 23:02:15 補充:
中醫十三科之一的祝由科就是畫符唸咒

施術者以精神意念相應能力來治病的方式

沒聽說過嗎!?

本來就是中醫的一種治病方式

我記得好像是後來清朝還是明朝時官方才給排除的

從此漸漸式微流落民間被大家誤認只是民俗一環

民初的報紙曾報導江湖郎中用祝由術摘下患者頸部淋巴腫瘤

將其轉注路邊大樹上當下大樹枯萎患者腫瘤消失痊癒

現在你我聽來有如天方夜譚

這就是符咒祝由的功夫

2013-10-10 19:03:34 補充:
請問我信或不信與你有何相干

我已經回答的很清楚

自古甚至當今都有此功夫流傳下來

我信或不信

你信或不信

本就兩件事

你問人此事是否當真

我直接回答你是有這事

我沒告訴你我個人信念的必要吧

2013-10-10 19:33:14 補充:
可以再告訴你一件事

果真你這麼好奇想知真假

去看黃庭三經

裡頭有如何練內視的功夫

內視練到手能夠看清自己的五臟六腑全身經脈運行後

進一步才有可能看清別人身體

這要自己下工夫

而符咒只有在一定時間內有效

至於藥物只需看看傳統中藥書籍也有記載

不過我要提醒別因為一時好奇去吃

這可不是試試看看這麼簡單ˇ的事

要是看到的不是別人身體臟腑而是一堆其他生命

恐怕就不好玩了

更嚴重的事若無法退掉此能力跟你一輩子

你要嗎!?
2013-10-08 3:57 pm
根據史記的記載
扁鵲聽到天下人說他能使死人復生,客氣的說:「我不能使死人復生,此自當生者,所以我才能使他不死而起。」

2013-10-09 09:40:29 補充:
飲藥三十日能盡見五藏癥結?
實情是,扁鵲與長桑君「十餘年」交遊已盡得長桑君所傳授的方書。
司馬遷恐怕虛美之辭疑惑人,接下來,詳實的記載諸醫家醫案。

忽視方書生理、病理的基本功,就難入扁鵲門牆。
2013-10-08 7:32 am
師傅留一手師公再留一手,師祖再留一手。五代缺一隻胳臂。所以說;現今還是一樣。華陀也是被官方追殺。技術無法傳承。現在也無從考證。官方還是會追殺。華陀技術也玩完了。再過10年也無法傳承技術。只剩西醫方是處裡。
2013-10-07 7:39 pm
司馬遷只是記載他所聽到的傳說,
把這件事當成超能力或是特異功能反而是後人穿鑿附會.道聽塗說。

2013-10-08 06:47:53 補充:
「師傅留一手師公再留一手,師祖再留一手。」

根據史記的記載,長桑君並沒有留一手,所以扁鵲能生死人。
請問意見者3,扁鵲飲藥三十天就能視病,實情真的是這樣嗎?

2013-10-08 06:52:16 補充:
「師傅留一手師公再留一手,師祖再留一手。」
那,
長桑君的師祖更厲害了?
2013-10-07 6:49 pm
超能力的討論可以參考這篇
http://www.epochtimes.com/b5/0/11/9/c2695.htm
但長桑君都已囑咐扁鵲不可外洩了
試問外人又如何得知扁鵲有此奇遇
除非
1扁鵲說漏嘴
2.後人穿鑿附會.道聽塗說
不過後面看病的描述從現今中醫理論來理解其實並無特異之處
特異功能之說或許只是醫術超越當時代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範疇
而歸因於超自然現象的一種解釋方法
2013-10-07 6:20 pm
扁鵲號稱中國之醫聖,人稱讚其一術高明,但其曰有一兄之醫術更勝自己,能視
病之未發而預防之. 人之病兆,乃表現於外,名醫當能視之,而盡知五臟之癥結而
處置.

2013-10-07 10:21:10 補充:
一術=>醫術
參考: 高中歷史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34: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1007000010KK0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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